贵州省做好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2014-07-01来源: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网

各市、州人社局、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各大专院校,各监理、施工单位,中央在黔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28号)精神,为了做好2014年我省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和免试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全科(四科)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六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四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历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三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二年。

(二)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凡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请在网上报名时,“级别”选项处选择“02免二科”,否则视为本人放弃免考,自愿参加全科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十五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二十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二十五年。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滚动周期为两年。考试分为考四科和考二科两个级别,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建”与“安装”两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级别为考四科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方可获得执业资格;报考级别为考两科属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

二、考试时间和科目

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详见下表:

10月18日 上午 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10月19日 上午 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下午 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及要求

1、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一律采用网上报名,考生请开通支持中国银联的网上银行业务,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7月17日至8月5日。考生需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工具软件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使用其它软件处理的照片将会无法上传至报名系统从而导致报名失败。考生完成注册后,同时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上传处理好的照片,由贵州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政务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通过后的考生请于2014年8月7日前在网上进行缴费确认。

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851-5360013,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1-6810676。

2、报考人员在缴费确认后,才能视为报名成功。并请于2014年10月10日至16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打印准考证。

3、考试时,应考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

四、教材及培训

考试使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考生可以到各书店自行购买。

五、收费标准

报考1个科目或2个科目,每人150元;报考3个科目或4个科目,每人180元。

六、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

从2014年开始,各项资格考试在统一网报平台发布成绩,请考生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并在此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

各个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总分60%的考生请于成绩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毕业证、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到贵州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政务中心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人员方可领取资格证书;复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资格证书。不按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查的,会直接影响合格证书的领取和以后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合格的,成绩无效,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七、关于考生信息修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45号)精神,应考人员身份证件信息发生变更,造成报考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应考人员申请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信息的按如下处理:

(一)如应考人员已取得资格考试证书(包括证书已打印但尚未领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不予修改。如应考人员在注册中因证书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时,由相关考试注册管理机构负责处理。

(二)关于修改报考级别

对于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如报考人员更改了报考级别,一律按新考生进行处理,需要重新到相应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三)关于修改报考专业

对于多专业且各专业报名条件相同的,如果成绩有效期内专业科目已全部合格,不允许更改报考专业(防止1个有效期内多专业合格);如有不合格的专业科目,考生可以更改专业,按老考生进行处理,保留原档案号和公共科目成绩。

(四)关于报名信息修改

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确认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确认后,本人不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下载地址1

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下载地址2 详情请参考:http://gzpta.gov.cn/b.aspx?a=72880

更多信息请查看工程类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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