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关于调整塔里木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14-06-30来源:塔里木大学网

各部门、各学院:

2014年,我校招生计划3370人,招生辐射23个省份。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号)及《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新招委[2014]12号)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确保我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安全和秩序,维护阳光招生工作的透明性、公正性,学校特调整“塔里木大学2014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领导,统一认识,规范管理,提高监察效力,提升咨询服务水平,切实做好2014年的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录取监察组”、“录取组”、“咨询接待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张传辉

成员:于涛、马少辉、石长青、叶含春、安晓平、刘建平、阿布都·卡迪尔、张利莉、喻晓玲、姚江河、熊仁次、蒋学玮、杨斌、龚平

1.招生办公室

主任:于涛

副主任:阿布都·卡迪尔

成员:邹洪军、买买提江·依明、刘文仙、买买提·托合提、闫友文、魏义婕、余春元、马祥、陈晨、李宏亮

2.录取监察组

组长:蒋学玮

副组长:于军

成员:郭图强、马召伟、陶大勇、王志刚、王伟、周保平、孟琪、钟凌峰、田国林、赵山

3.录取组

组长:邹洪军、买买提江·依明

成员:买买提·托合提、闫友文、刘文仙、魏义婕、余春元、马祥、陈晨、李宏亮

4.咨询接待组

组长:于涛

副组长:阿布都·卡迪尔

成员:邹洪军、买买提江·依明、刘文仙

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网上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录取监察组、录取组、咨询接待组具体负责实施。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指挥协调工作,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决策和部署。

(一)招生办公室

1.按照规定的程序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合理把握录取工作进度,确保招生任务的顺利完成;

2.负责网上录取管理系统、网络系统、安全系统的正常运行,并保持经常性地监控与维护,确保网络的安全与畅通;

3.向录取工作人员提供技术指导;

4.负责网络安全、登录口令的保密工作;

5.负责所有数据的维护管理、备份,确保数据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6.为招生领导小组决策提供各种数据;

7.打印并邮寄新生录取通知书及相关新生入学材料,制作新生名册。

(二)录取监察组

负责对录取工作实施监督检查,保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查处违纪事件,接待来信来访,受理群众举报等工作。

(三)录取组

1.熟悉招生政策,做好生源情况摸底工作;

2.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录取现场保持密切联系,保证录取信息的畅通;

3.按时下载、上传录取信息并及时审阅考生电子档案;

4.负责审阅电子档案的体检信息,根据体检结论提出录取建议;

5.执行招生领导小组的决定,处理与录取相关的各项事务性工作;

6.协助咨询接待组做好回复答疑工作。

(四)咨询接待组

1.负责接待考生及家长的来电、来访、咨询和网上答疑工作,及时向领导反映接待过程中发现的紧急、突出问题;

2.对来函、来访分类登记,收集、整理;

3.负责考生录取结果的查询工作;

4.协助录检组做好录取信息的记载、传递工作;

5.维持招生录取工作场所的秩序,负责录取现场的安全保卫,禁止非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进入录取场所。

塔里木大学

201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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