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区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以下称“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关于做好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14]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精神为指导,坚持“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原则,把一批优秀的高等院校毕业生招聘到我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特设岗位任教,进一步解决教师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问题,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均衡发展。
二、领导小组
为加强特岗 工作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龙圩区2014年特岗 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三、招聘计划
招聘农村小学教师:音乐8名,美术5名。
四、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广西)”2014年报考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以教育厅公布的名单为准。
五、招聘方式、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招聘工作在梧州市龙圩区特岗 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教育、人社、编办、财政等部门共同参与,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1、报考人员必须参加2014年龙圩区特岗 面试,依据面试成绩择优聘用。
2、面试方式:采取说课形式。
二、招聘程序及时间
1、面试地点:梧州市龙圩第一实验小学(以《准考证》标注的为准)。
2、面试时间:2014年7月9日(以《准考证》标注的为准)。
3、准考证办理:经网上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7月1日至7月3日上班时间持本人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未领毕业证的由学校开具证明)、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就业推荐表、优先聘用证件等材料(均为原件,同时提交A4纸复印件各1份,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及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背面用铅笔标注姓名及报考岗位)到广西梧州市龙圩区教育局人事办办理准考证(地址:龙圩镇龙兴路62号龙圩第一实验小学内),逾期不办理准考证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联系电话:0774—2661870。
六、资格复查
依据招聘面试成绩的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查人选,资格复查按以下要求进行:
(一)资格复查内容:身份证、毕业证(未领毕业证的由学校开具证明)、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就业推荐表、优先聘用有关证件等材料。
(二)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交的纸质材料和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资格复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纸质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网上填报信息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不按规定提交资格复查材料的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因资格复查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将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一)根据考试成绩和资格复查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将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八、拟聘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面试成绩、资格复查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报教育厅公示、审批。
九、岗前培训
通过教育厅审批的拟聘人员必须参加由龙圩区教育局组织为期120学时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聘用上岗,不按要求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聘用
(一)经教育厅公示、审批、岗前培训合格的拟招聘人员,由龙圩区教育局根据拟聘人员的志愿、招聘考试成绩并结合岗位需求统一分配,拟聘人员无特殊原因必须服从分配。
(二)拟聘人员与受聘学校签订聘用协议书,正式聘用上岗。
十一、特岗教师的管理
(一)特岗教师服务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龙圩区教师管理有关规定履行合同义务,接受聘用单位的管理和考核。
(二)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特岗教师,在服务期内必须自觉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申请相应的教师资格。服务期满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将不能办理转岗手续。
十二、其他
(一)特岗 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有关政策法规执行,招聘各个环节接受报考人员、社会舆论和干部群众监督,如发现循私舞弊或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立即予以制止,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理。
(二)本次招聘工作必须于7月20日前完成。
(三)未尽事宜,请联系梧州市龙圩区教育局,电话0774-2661870
梧州市龙圩区特岗 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1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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