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莒县2014年招聘普通高中教师简章
2014-06-28来源:莒县教育局网

按照《日照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60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招聘60名研究生或全国“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到普通高中任教。其中:语文6名、数学8名、英语5名、政治4名、物理4名、化学4名、历史3名、地理8名、生物8名、音乐2名、美术2名、体育4人、信息技术2名,只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5倍的,调整到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计划中。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范围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3.应届毕业生应在2014年7月31日前毕业,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毕业生,须具备高中教师资格,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5日以后出生),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已婚人员出具计生证明),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相同或相近(相近专业须与取得的教师资格专业相同),读研前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毕业;“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相同,非师范类毕业的具备高中教师资格,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5日以后出生)。4.报考语文学科的考生须具备省级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5.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6.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莒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按计划聘用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学生、现役军人和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时间:2014年7月5日—7月8日。地点:莒县教育局人事科(县教育局办公楼二楼)。报名须提交就业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和面试费70元。

(三)资格审查。招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交的相关材料,统一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四)面试。面试主要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讲课内容为所报学科现行普通高中段教材内容,7月11日领取准考证,7月12日面试讲课,备课时间60分钟,讲课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音乐专业讲课时间10分钟、才艺展示5分钟。体育、美术专业除讲课15分钟外,还进行技能测试(美术180分钟,体育项目为跑、跳、投和技巧。讲课成绩和技能测试各占50%)。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三、体检和考核。根据面试成绩,按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并在莒县教育信息网公示。对因弃权、体检和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未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的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工作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2、考核。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县编办组成考核工作小组,根据聘用岗位的要求,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同时对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四、聘用。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县教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人社局、县编办审核批准后,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见习期和服务期制度,见习期为1年,服务期不低于8年,在同一单位服务期不低于3年,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去向:根据报考的学科和岗位需求计划,按照优生优选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行选择岗位。

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莒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莒县教育局

201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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