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金乡县2014年夏季征兵政策
2014-06-27来源:金乡县人民政府网

入伍规定和条件

男青年为18至20周岁,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放宽到17至21周岁,高职专科毕业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毕业放宽到24周岁。普通高校在校生放宽到22周岁,其中户口在金乡的,应在金乡入伍。以上年龄计算均截止到12月31日。报名时间截止到7月底,最迟8月5日。报名地点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镇街或县直机关武装部。

女青年为18至19周岁,普通高校在校生放宽到20周岁,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女兵征集一律在全国征兵网上报名。

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17周岁的男女高中应届毕业生。男性最低学历为初中毕业,但从严控制比例。

应征报名方法 符合条件的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并应征报名。之后,到户籍所在地镇街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和《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存根》,高校毕业或在校生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便享受学费补偿及助学贷款代偿优惠。不方便上网的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镇街武装部进行网上报名。

对报名应征青年的初步要求 身高,男160cm以上,女158cm以上。体重,男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裸眼视力,陆勤人员:右眼不低于4.6,左眼不低于4.5。血压,收缩压90~140,舒张压60~90。心率,一般应60~100次。

入伍的优惠政策

一、各级对所有入伍青年的优惠政策

1.高中或同等学力的入伍后,经择优预考,可报考军官院校或士官学校。特别优秀的保送军校。

2.义务兵服役期共2年,每服役1年,政府发给其家庭1次优待金(不分城乡),标准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2014年度我县按12136元发放)。对到西藏服役的义务兵,按标准的2.5倍发放;对到新疆或国家和军队有关部门界定的高原地区服役的义务兵,按标准的2倍发放。(服役期间获得大军区及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增发40%,一等功增发30%,二等功增发20%,三等功增发10%,优秀士兵增发5%)

3.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的承包地等,应当保留;服现役期间,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承包合同的约定缴纳有关税费外,免除其他负担。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

4.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及民航班机。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按照所在地政府规定享受优待(通常免费)。

5.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按照所在地政府规定享受优待(通常免费)。

6.对做出重大贡献或驻艰苦地区的现役军人(含家属)或退役军人,军地提高相关待遇。

7.对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入伍的义务兵,服役期间,原身份和行政事业编制保留,除享受义务兵待遇外,还享受原单位基本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服役期计入工龄和基层工作经历,按正常考核年度对待。入伍前未满试用期,服役期间无违纪的,期满即予以任职。从企业单位入伍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役后复职。

8.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役后,报考国家公务员、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9.政府对退役士兵实施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并不断配套和改进。

10.士兵退役时,士官服役满12年的、服役期间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战时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致残被评为5级至8级残疾的、是烈士子女的,退役后政府安排工作。服役年限和待安置期算为工龄,享受所在单位同等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不符合上述条件退役的,不分城乡,均可选择自主就业优惠政策。

11.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军队按每服役1年4500元的标准发放退役金。义务兵退役补助约4300元。

12.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政府按每服役1年4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

1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参加高考,总分加10分投档;服现役时受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加20分投档。

14.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役1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本科、专科和高职),经本人申请,学费由中央财政资助,每年不超过6000元。家庭困难退役士兵学生生活费资助、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按现行高校资助政策执行。

15.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岗位在接受劳务派遣用工时,应优先选用退役士兵。企业招录退役士兵达到一定比例的,根据有关规定相应递减有关税费。国有大中型企业和经济效益较好的其他企业,都应积极吸纳退役士兵就业,优先录用高职、高技院校毕业和专业对口的退役士兵。

16.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17.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入伍前通过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期内不得违法收回或强制流转;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非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期内其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包;承包的农村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或占用的,与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同等权利。

18.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回入伍时户口所在地落户,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没有承包农村土地的,可以申请承包农村土地,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应当优先解决。

19.对返乡务农的退役士兵,要加强培养,鼓励他们通过法定程序积极参与村居“两委”班子的选举。

二、各级对普通高校高职专科以上毕业生入伍的优惠政策

1.应届毕业生入伍的,同等条件下,在选取士官、报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

2.应届毕业生入伍的,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

3.应届毕业生入伍的,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招,初试总分加10分。

4.应届毕业生入伍后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入读硕士研究生。

5.应届毕业生入伍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考核入读普通本科(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单列计划,单独划线,30%比例录取)。

6.应届毕业生入伍的,退役后1年内,可参照应届生,向高校再次申办就业报到证。未能入伍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可根据有关规定,向原就读学校申办就业改派手续。

7.应届或往届毕业生,入伍后,国家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年不超过6000元。

8.应届或往届毕业生,入伍后,政府增发一次性优待补助金,本科生2000元、专科生1000元。由其家属凭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报到证、父母单位证明,到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县民政局办理手续领取。

9.择优提干:基本条件①全国统招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或全国统招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②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③入伍1年半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单位工作半年以上。④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被旅团单位评为先进个人。三本毕业的还应担任班长或副班长,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被旅团单位评为军事训练标兵。⑤截止当年6月30日,本科生年龄不超26周岁,研究生不超29周岁。

10.报考军校:全国统招的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士兵,年龄不超24周岁(少数民族放宽1岁),被评为优秀士兵或受到旅团单位表彰、或担任班长、副班长的,在军内军校本科层次(2年制)招考中具备报名条件。

11.保送军校:高职专科以上毕业生士兵,符合保送入学条件的,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

12.机关公务员,应扩大退役大学生士兵考录比例。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重点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

13.退役后报考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基层政法机关公务员时,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14.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定期举办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事业单位专项招聘。

三、各级对普通高校新录取或在校生入伍的优惠政策

1.入伍后报考军校的,年龄可比高中生放宽1岁。(高中生士兵报考须不超22周岁,截止当年1月1日)

2.入伍前被普通高校录取的,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普通高校新录取保留入学资格后或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复学。国家对此类学生,入伍前的学费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入学或复学后实行学费资助,均需申请,每年不超过6000元。入学或复学后的其它优待:①奖助学金及家庭困难生活费资助,按高校资助政策执行。②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③参加国防生选拔、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

3.翌年毕业的高职(专科)、中职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学习合格的,入伍后毕业实习在部队完成,成绩合格的发给毕业证书。退役后1年内,可参照应届生,向高校申办就业报到证。

四、服现役期间的待遇

1.义务兵每月津贴,第1年500元,第2年600元。士官每月工资,下士约2300元,中士约2900元,上士约3700元,四级军士长约4500元。排连职军官工资,约4200至4800元。艰苦地区增加专项补贴。担任副班长以上的增加职务津贴。相关待遇将逐步提升。(服役期义务兵2年,下士中士各3年,上士4年)

2.义务兵配发新式军服30多种。义务兵伙食标准陆军每天18元。(此两项两年折合约3万元)

3.军人享受国家和军队规定的保险、医疗待遇。士官、军官享受住房类补贴、探亲假和休假等待遇。高级士官、连以上军官享受家属随军、就业、随调等优待。军人子女入托入学、中考高考均优待。

以上经济待遇小计:按初中学历、待遇最低的部队计算,两年义务兵领取的政府优待金,部队津贴、退役金、退役补助,政府一次性经济补助,5项共约6万元。另有个人养老保险账户转入1.05万元。如驻藏,约为2倍半。如大学生,则4年补偿学费最高达2.4万元。而军旅的磨练成长,这笔无形财富,却是无价的。

对征兵过程中,违法违纪、收受钱物、徇私舞弊、破坏秩序的一切人员,将严肃追究、从重处理。欢迎广大群众及各界监督举报。

金乡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8701673 8701877

县纪委廉洁征兵举报电话:12388 县征办廉洁征兵举报电话:8701877 8701675

金乡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14年6月20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征兵/军转干部安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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