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沈阳工程学院法律系介绍
2014-06-27来源:沈阳工程学院网

法律系是沈阳工程学院11个教学系(院)之一,下设法学、社会工作两个本科专业、应用心理学研究所一个。系内拥有一支年龄结构合理、学历层次较高、学术思想活跃的教师队伍。全系现有教师28人,其中教授2名、副教授13名,博士(及在读博士)7名,硕士14名。硕士生导师1名,具有律师、法律顾问、心理咨询师等资格的双师型教师12名。

多年来,法律系经过系部领导和广大教职工的共同努力,在学科建设、专业设置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都有了长足发展,初步形成了本科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建立了一支由专业负责人、骨干成员和极具发展潜力的青年教师组成的教师队伍。

在学科建设中,我系结合学院发展和国家的需要,按照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强化特色的原则,凝练学科方向。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商法、经济法,青少年工作、老年社会工作以及心理临床咨询治疗等研究方向。根据全国相同专业的科研方向,确定研究课题。几年来我系已结题和在研的省市级教研科研课题42项。除申请建立院级重点培育民商法、社会工作创新学术团队,社会管理创新研究中心外,还积极探索筹建新的高层次学术研究基地,加强我院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的建设,经辽宁省社会科学联合会批准,目前已在我系设立了辽宁省社会管理创新研究基地,为整合法学、社会工作、应用心理学及学院相关专业研究力量奠定了良好的发展基础。

多年来我系始终坚持以培养合格人才为根本,以教学为中心,以学生为主体,积极探索有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学生专业技能的培养,以理论为基础,知识为依托,能力为中心,通过多种实训手段和不同实训环节,循序渐进地培养学生的专业素质和技能。目前,法律系各专业在校外建有一批稳定的学生实习、实训基地,与社会相关行业建立了密切的联系,其中与沈北新区人民法院联合建设的模拟法庭实训基地,被辽宁省教育厅批准为2012年辽宁省沈阳工程学院法学专业大学生校外实习基地;校内现有模拟法庭、社会工作、社会调查等专业实训室,为专业教学营造了良好的内外部环境。

自2003年以来,我系已与瑞典的斯德哥尔摩大学、美国的波士顿学院、英国的诺丁汉——特伦特大学、澳大利亚的莫道克大学、美国的夏威夷大学、美国加州大学在专业建设、师生互换及学术研究等领域展开了广泛的交流与合作。2003年首批英国留学生在我系进行了社会工作实习。我系还和挪威的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儿童权益监察官办公室、瑞典社会科学院等国外研究机构和社会政策监督机构建立了学术联系。

在学生工作方面,我系大胆探索新方法、新途径和新规律,坚持学生工作服务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贯彻学生工作与教学实践一体化思想,深入开展与专业知识学习紧密结合的学生活动,拓展育人途径。

目前,法律系的全体教职工决心在学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求实进取,开拓创新,争取在教学、科研和学生工作等各方面取得更大的成绩,将法律系各专业建设成为社会满意的应用型本科专业,为学院教育事业的腾飞发展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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