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2014-06-26来源:安徽省人事考试网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直驻皖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30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答题方式

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定于9月6日至7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如下:

日 期 时 间 科 目
9月6日 上午9:00-11:30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下午14:00-16:30 物业经营管理
9月7日 上午9:00-11:30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下午14:00-17:00 物业管理实务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和《物业管理综合能力》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物业管理实务》科目为主、客观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纸上作答。

二、考试管理模式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成绩采取滚动管理模式,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考2科的人员须在当年一次性通过指定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档案号是实施滚动考试管理的关键识别标识,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好准考证并牢记自己的档案号,以确保成绩有效滚动。

三、报考条件

根据国人部发〔2005〕95号规定,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如下: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试(考全科)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全部科目考试:

1.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2.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3.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5.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6.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7.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二)参加2个科目考试(免2科)报考条件

凡符合第(一)条所列报考条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评聘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2个科目的考试。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申请人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学位证书、从事物业管理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台湾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考试的办法另行规定。

因违反考试纪律,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四、报名、报考资格审查、缴费时间及办法

(一)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考生于6月23日9:00至7月4日17:00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点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平台,选择相应考试进入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网站规定的流程注册用户、上传本人照片、选择相应考试、填写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从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接受,新生成的报名照片上传后将被自动识别为合格,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人工审核,请考生谨慎操作。

考生在“报名信息确认”环节前可自行修改信息,一旦完成“报名信息确认”环节,个人和省人事考试院均无权进行修改。请考生报考时严格按照流程提示进行操作,并注意查看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各市人事考试网站通知。

(二)现场审查报考资格

省直考区考生将报名材料交单位初审。单位人事部门将初审通过的人员信息制作成资格审查汇总表(见附件),于7月10日携带汇总表和报名材料到安徽省人事考试院(合肥市徽州大道和太湖路交口恒生阳光城8号写字楼四楼)接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现场资格审查。省人事考试院不受理考生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

各市考区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由当地人社、住建部门负责,各市人社、住建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上网公布本市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并于7月10日前完成资格审查和网上确认工作。

考生现场资格审查时需要携带的报名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护照或军官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2.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张。

3.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张。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5.报名表1张,并签字确认。

6.报考条件中列举的其它材料。

凡在报名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予取消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网上缴费

报考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于7月7日9:00至7月14日17:00登陆报名服务平台,通过易宝支付平台缴纳考试费用(易宝支付平台24小时客服热线:400-1500-800)。如对费用支付问题有疑问,请咨询易宝支付平台。考生缴费成功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收到所缴费用为准。网上缴费成功后,请打印报名表并妥善保管。

五、考点设置与准考证办理

省人事考试院对全省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根据报名情况安排考点、编排考场和准考证号码。考生于9月2日17:00后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六、考试费用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3〕1494号和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12〕85号文件规定,2014年物业管理师考试费按每科50元的标准收取,上缴国家考务费按客观题科目每科11元,主客观混合题科目每科15元的标准收取。客观题科目每科计收61元,主客观混合题科目每科计收65元。

七、注意事项

应考时,考生须携带黑色字迹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

《物业管理实务》科目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考生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卡首页的答题注意事项,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使用黑色墨水笔在有效区域内作答。

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具体实施办法按《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皖人社发〔2013〕2号)、《安徽省人事考试考点考场管理细则(试行)》(皖人社发〔2013〕5号)规定执行;违纪处理办法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规定执行。

2014年各类人事考试任务十分繁重,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资格审查,提供优质服务,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认真做好各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014年6月20日

附件: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

温馨提示: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doc》来源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最近更新2014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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