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科技信息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招生录取规则
2010-05-31来源:

 (1)招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的应、往届考生。按当地省招考办划定的二专录取线、依据我院招生专业计划和填报我院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2)各招生专业不限定男女生比例,按当地省招考办的投档比例及学院招生计划,对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优先录取,确保专业方向选择。各专业招生计划可互相调剂。

(3)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务必按照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时限,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特殊情况要逾期办理的应告知学院续假,逾期一个月不报到注册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4)新生入学后,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学生进行身体复查。

10、毕业证书颁发:专科学制三年,学生在三年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相应的学分后,准予毕业并颁发云南科技信息职业学院毕业证书。

11、奖、助、贷学金:我院列入云南省政府奖、助学金行列,与公办院校一视同仁。学院设立了国家、省政府二级奖学金、助学金。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银监会(2008)196号联发文件规定,凡录取我院的学生与公办教育一视同仁,可享受在生源地助学贷款待遇,家长可在户口所在地为子女申请助学贷款。学院成立了勤工助学中心,提供勤工助学长期或短期岗位,帮助特困生勤工助学,个别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遇到特殊情况而无法坚持学习的学生,允许其休学一年,保留学分,学生在休学期间可外出务工助学,期满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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