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关于做好2014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2014-06-24来源:洛阳市人事局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委局,驻洛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考试〔2014〕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洛阳考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2014年10月18日

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2014年10月19日

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和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4个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其中专业知识(一)、专业知识(二)和综合知识与技能按二个科目进行管理。

考点设在省直、部分省辖市政府所在地。

二、报名及免试条件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四科)考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两科)考试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获得资格证书的条件

执业药师考试分为滚动和非滚动两种管理模式。实行滚动管理模式的,两年为一个周期,即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实行非滚动管理模式的,即获准免试只参加两科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缴费时间、准考证打印

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办法。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7月9日9:00至7月23日17:00。考生电子照片通过审核后,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请考生准确核对个人信息后再进行上传。

《资格考试报名表》打印时间:2014年7月10日9:00至7月25日17:00。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7月23日至7月25日期间进行。

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8月15日9:00至8月21日17:00(网上缴费只限报考级别为考4科的考生;免试部分科目只考2科的考生实行现场缴费)。

(一)新考生报名办法(含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

1.填写信息,上传照片。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报名填表”,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洛阳市考生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时,考区要填“洛阳市”。考生请注意上传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及日后使用。考生上传信息后要牢记网上报名序号,以备再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时使用。省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在报考人员上传照片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照片审核工作,报考人员应再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审核,未通过审核的须重新上传照片。通过审核后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3份(1份个人留存,2份资格审查时使用)。

2.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交以下资料:

(1)《资格考试报名表》2份(1份交市职称科,1份交市人事考试中心);

(2)《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见附件1)一式2份(1份交市职称科,1份交人事市考试中心)及word格式电子版;

(3)考生报名基本信息Excel电子表格(见附件2,交市职称科);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学历认证报告(具体认证办法请关注洛阳职称网-《关于学历认证有关问题的说明》)或电子注册信息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下载);

(7)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主管单位出具的参加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须加盖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现场资格审查的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在7月23日之前携带现场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先到主管单位(在市人事考试中心有代码的单位)报名,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应按照规定条件对申报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由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将考生分类、分专业汇总打印填写《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并盖章,手写的表格将不予受理;

第二步:市职称科(洛南新区开元大道286号会展中心B区服务大厅北侧环岛7号、8号窗口,电话:69933813)资格审查;

第三步: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科(洛南新区开元大道286号会展中心B区服务大厅北侧环岛9号窗口,电话:69933813)办理报名手续。

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市职称科资格审查后,还须携带审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1份交省职称处,1份交市人事考试中心)在7月23日至25日期间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郑东新区金水路与农业路往北200米正光路11号,省政府新综合办公楼D区5楼D503A、D525B房间)进行资格终审。审查合格后由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审查材料和免试部分科目只考2科考生的考试费用送交市人事考试中心。

特别提醒:市职称科、考务科报名期间的办公时间为朝九晚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报名工作结束后恢复正常办公时间。

3.缴费办法。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方能进行缴费。缴费实行网上缴费和现场缴费两种办法:报考级别为考4科的考生实行网上缴费,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免试部分科目只考2科的考生实行现场缴费,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将考务费送交市人事考试中心。免试部分科目只考2科的考生不能在网上进行缴费。

网上缴费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报名网站“网上报名”栏目,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缴费,缴费须使用银联卡。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国际商务等专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豫价费字〔1997〕第129号、豫财预外字〔1997〕第20号)的规定,考4科的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30元;获准免试部分科目只考2科现场缴费的考生,每人交纳考务费80元。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网上缴费截止十天后的一个月内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发票(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二)老考生报名办法(不含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

1.填写信息,上传照片。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报考级别为考4科的老考生,不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并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自己留存)。

2.网上缴费。报考级别为考4科的老考生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缴费(方法同新考生)。

(三)打印准考证。2014年10月13日9:00至10月19日14:30,已缴费的考生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进入“网上报名”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黑白、彩色均可)。

(四)省直和中央驻洛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考;实行人事代理单位(个人)的报名工作,由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

五、考试教材

2014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和指导用书的征订和发行及考前培训工作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详细通知将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hda.gov.cn)发布。

六、注意事项

(一)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加强领导,分工协作,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按照国家要求,切实做好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请各有关部门和考生注意今年的资格审查所须提供的资料有所变化,请按文件规定办理。

(二)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往年参加过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一定要记好自己的档案号,以备报考时使用。

(三)各报考单位汇总填写《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时,应填写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系统自动生成的网上报名序号,并将免试部分科目与考试全部科目的考生分别汇总。考生在网上报名填报科目时要认真填报,因单位或个人填报错误的科目,不予修改。

(四)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方可入场;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和橡皮,其它物品一律不得携带。各科试卷卷本可做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试题全部为客观题,应考人员在答题卡上作答。

(六)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要严格按人事隶属关系、属地管理的原则报名,任何人不得跨地区、跨单位报名考试,违者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考试成绩,并追究报考者和有关审核单位及当事人的责任。

(七)其他考务有关工作,执行《考务工作细则》有关规定。

(八)考生可通过网站(http://www.hnrsks.gov.cn)或(http://www.hda.gov.cn)查询考试成绩。

(九)报考人员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

附件: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汇总审批表.doc

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基本信息表.xls

温馨提示: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汇总审批表.doc》《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基本信息表.xls》来源于洛阳市人事局,最近更新201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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