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代码:120305
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具备较高的政治水平、理论修养和艺术鉴赏等方面的能力,能在全国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和文化部门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编导、艺术摄影、音响设计、音响导演、撰稿、编剧、制作、社教及文艺类节目主持人等方面工作的广播电视艺术学科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专业就业方向
全国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和文化部门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编导、音响、电影电视的撰稿、编剧、电影电视的后期制作以及私营文化公司、传媒公司的艺术摄影、片头片尾的前后期制作等。
三、专业培养要求
1.基本要求
(1)思想道德素质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懂得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以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和良好的思想品德。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和法律意识,遵纪守法。
(2)身心健康素质
健康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乐观的人生态度、谦逊礼貌和良好的文明言行;了解体育运动的基本知识,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3)其他素质要求
具备一定的艺术鉴赏能力。能够阅读一般性的英语读物和广播电视专业读物。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熟练掌握和运用办公软件,具有通过计算机网络查询、收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具有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乐于奉献,团结合作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人文素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具有一定的人际关系交往能力。
(4)普通话:达到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
2.专业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艺术、文学、美学、广播电视艺术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策划、制作、主持等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创作、管理广播、电视节目、栏目、频道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3.专业核心能力要求
(一)本专业毕业生应具有以下几方面的能力:
1.掌握广播电视艺术创作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能力;
2.具有敏锐的观察生活和捕捉社会发展走向的能力,以及用广播电视手段表达思想感情的能力;
3.具有宣传党和国家新闻及文艺方针政策和法规的能力;
4.具有开拓广播电视的理论前沿技术发展动态的能力;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6.具备较高的艺术修养和艺术创造能力。
(二)本专业毕业生应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素质:
1.合格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良好的职业素养,诚实肯干、严谨细致;
2.较好的科学文化素质。具有严谨的作风、良好的修养、科学的思维方式;
3.较高的职业素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职业意识、职业技能,职业行为规范,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团结协作。
4.良好的身体心理素质。具有强健的体魄和健康的心理。
4.学分要求
毕业生必须修满方案规定的170学分。
四、专业主干课程
传播学、电视艺术概论、影视作品鉴赏与批评、影视写作、视听语言、非线编编辑、影视剪辑、电视摄像及导播、灯光及录音技术基础、电视节目策划、纪录片创作、电视节目包装与设计、公共关系学、影视导演基础、剧情片创作、新闻学概论
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入学教育、国防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专业技能训练、普通话训练、认识实习、毕业实习、创业与就业指导、毕业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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