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简章
2014-06-20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人才有关事宜的通知》(青人社字〔2013〕1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试行多元化办法的通知》(青人社字〔2014〕19号)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5人(详见《2014年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需求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有志于从事教育工作,能够引领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方向,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表达能力;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发送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4年6月25日9:00—27日16:00。

报名邮箱:qdzyjsxyzp@126.com

1.应聘人员如实填写《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需附电子照片)及《应聘诚信承诺书》(附件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使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本市事业单位。

2.应聘人员将《报名登记表》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过期不予受理)。邮件主题请注明“报名登记表-报考岗位-报考人员姓名”。

(二)资格初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学院对《报名登记表》进行初审,确定拟进入考试范围人员,初审结果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应聘人员。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

三、资格复审和考试

(一)资格复审

考试前对拟进入考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要求拟进入考试范围人员提交纸质《报名登记表》和《应聘诚信承诺书》各一份(须本人签字)、近期一寸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一张和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和其他实行网上签约的省市应届毕业生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已网上签约的需提供签约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2014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4年6月25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证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须在2014年6月25日之前取得)等,其中: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核资格。

现场资格复审后,分招聘岗位,按照审核通过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考试范围人选。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内容和方法

根据岗位的需求及特点,考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水平、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

高层次人才岗位考试采取直接考核的方法进行;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考试采取先面试后专业技能测试的方法进行,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的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有人数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

考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核算

考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高层次人才岗位的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紧缺专业人才岗位的面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40%。

四、体检、考核

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2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范围。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高层次岗位应聘人员的考核成绩和紧缺专业人才岗位的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采取增加笔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

体检考核工作按《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等规定执行。对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

对考试和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等原始材料,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须服从统一分配,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并与学院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受聘人员不得调入其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学院纪委、监察室全程参与。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聘用人员提供虚假证明和信息,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相关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核聘用的,责任自负。

2.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在青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qtc.edu.cn)予以公布。

报名咨询电话:0532-86105232 胡老师

招聘监督电话:0532-86105202

一般在工作日9:00—11:00,14:00—16:00接听电话。

附件:

1.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计划表

2.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

3.应聘诚信承诺书

温馨提示: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doc》《应聘诚信承诺书.doc》来源于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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