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2014年本科招生普通类本二批次考生报考招生章程
2014-06-20来源:南京艺术学院网

院校全称:南京艺术学院

院校代码:10331(国标) 1118(江苏省)

院校性质: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

校 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4号

咨询电话:025-83498055、83498382

录取规则:

1. 我校对考生外语语种不设限定,但进校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2.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等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3. 进档考生采用志愿清、专业清原则确定考生专业。同分考生,参考高考文化科目中的语文科目成绩,如仍相同参照英语科目成绩。

4. 对填报南京艺术学院广告学、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的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C,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

学费标准:按学年收取,不同专业学费标准不一样,以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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