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
1.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人文素质和宽厚的专业基础,具备财务管理、会计、审计等方面的知识和业务技能,熟悉我国有关财务、金融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面向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等各类组织机构从事财务管理和咨询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2.培养规格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会计、财务、审计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受到会计、财务、审计方法和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 具有分析和解决会计、财务和审计问题的基本能力与素质。
3.主干课程
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会计学、中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经济法、高级财务管理。
4.学制与学位
标准学制为4年,最长修业年限为8年,学生按专业培养计划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并且修完规定的学分,可获得管理学学士学位。
5.就业方向
毕业后能在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和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国际经济与贸易
1.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经济学基本原理、国际贸易基本理论及实务技能,具有较强的英语应用能力,了解当代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现状,熟悉通行的国际贸易规则和惯例以及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的政策法规,了解主要贸易伙伴社会、经济、文化状况,了解当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现状及未来趋势的应用型专业人才。
2.培养规格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经济学、国际贸易、国际金融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受到会计、统计、和计量等方法的基本训练,具有对贸易市场分析和实务操作的基本能力和素质。
3.主干课程
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国际贸易理论、国际贸易实务、统计学、国际金融、世界经济概论、国际经济学、国际结算、计量经济学。
4.学制与学位
标准学制为4年,最长修业年限为8年,学生按专业培养计划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并且修完规定的学分,可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
5.就业方向
能够在涉外经济贸易部门、企业及政府机构从事贸易业务、贸易管理等相关工作。
经济学
1.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比较扎实的金融理论基础知识和较强的从事金融业务工作的能力,适应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能在银行、保险、证券投资等金融机构以及其它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应用型专业人才。
2.培养规格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经济学金融学方面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受到统计方法、银行、保险、证券等技能的基本训练;培养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能在金融保险等相关机构从事金融业务工作的素质。
3.主干课程
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财政学、货币银行学、保险学、国际经济学、国际金融、证券投资、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中央银行学。
4.学制与学位
标准学制为4年,最长修业年限为8年,学生按专业培养计划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并且修完规定的学分,可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
5.就业方向
能够在银行、保险、证券投资等金融机构以及其它经济部门及企业从事相关工作。
市场营销
1.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市场经济建设需要,具有良好的人文素质和科学素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生产、管理、服务第一线从事研究和管理的应用型人才。
2.培养规格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市场营销及工商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营销方法与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营销问题的基本能力及素质。
3.主干课程
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统计学、会计学、市场营销、经济法、消费者行为学、市场调查与预测。
4.学制与学位
标准学制为4年,最长修业年限为8年,学生按专业培养计划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并且修完规定的学分,可获得管理学学士学位。
5.就业方向
本专业就业面宽,市场容量大,发展前景好,可在生产、管理、服务等行业从事实际业务和管理等相关工作。
审计学
1.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具备审计专业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掌握会计学、审计学、经济学、管理学等相关学科基础知识,能够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国内外社会审计组织中从事审计、咨询服务及相关管理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专业人才。
2.培养规格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审计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审计方法和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审计问题的基本能力与素质。
3.主干课程
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会计学、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审计、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成本会计、管理会计。
4.学制与学位
标准学制为4年,最长修业年限为8年,学生按专业培养计划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并且修完规定的学分,可获得管理学学士学位。
5.就业方向
学生毕业后可以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国内外社会审计组织中从事审计、咨询服务及相关管理工作的复合型应用性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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