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科技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2014-06-19来源:内蒙古科技大学网

为更好地实施高考招生工作“阳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内蒙古科技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内蒙古科技大学

校址: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阿尔丁大街7号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见招生来源计划表

语种要求:除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外,其它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我校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日语、俄语三种语言教学,请考生慎重选择。

外语口试要求:无

男女比例:不限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对各专业的要求执行。学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对其进行健康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体检要求或在体检表中未能真实反映出实际情况,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录取规则:

1、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2、我校鼓励考生报考第一志愿,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开始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3、我校在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依据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以及内蒙古科技大学的有关规定执行。

4、艺术类专业录取:

(1)美术类:

内蒙古自治区:我校只承认内蒙古自治区2014年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成绩,考生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美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者,根据考生所报志愿,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按文化课成绩乘以60%与专业成绩乘以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河北省、山西省、安徽省、山东省、四川省:我校只承认上述省份2014年美术类专业统考(河北省为联考)合格成绩,考生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2014年本省美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者,根据考生所报志愿,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文化课成绩乘以60%与专业成绩乘以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音乐类:

内蒙古自治区:我校只承认内蒙古自治区2014年音乐类专业统考合格成绩,考生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音乐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者,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河北省、山西省、四川省:我校只承认上述省份2014年音乐类专业统考(河北省为声乐联考)合格成绩,考生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2014年本省音乐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者,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报考城乡规划、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的学生要求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学生入学后加试美术,如美术基础太差,致使无法完成上述三个专业学习者,则由学校安排根据具体情况调入土木工程、交通工程、工程力学、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任一专业学习。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汉语言文学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工程管理(普通文科)、工程造价(普通文科)、金融学(普通文科)、会计学(普通文科)专业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

6、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

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考生成绩择优录取。

7、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

(1)美术类: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按文化课成绩乘以60%与专业成绩乘以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河北省、山西省、安徽省、山东省、四川省考生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文化课成绩乘以60%与专业成绩乘以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音乐类: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河北省、山西省、四川省考生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非艺术类:

①内蒙古自治区:学校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服务外包方向)本科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②江苏省:学校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安排专业择优录取。若出现相同情况:理科按照物理选测科目、另一门选测科目、必测科目的顺序,根据其等级由高到低录取;文科按照历史选测科目、另一门选测科目、必测科目的顺序,根据其等级由高到低录取。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选测为2B,必测为4C1合格。

③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

④除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服务外包方向)本科专业外,其它专业如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随机安排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凡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未明确表示服从专业调剂者,视为不服从专业调剂。

学费标准:

1、本科:

(1)、美术类专业: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为7000元/学年.生。

(2)、音乐类专业:音乐表演专业为7200元/学年.生。

(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服务外包方向)专业学费为3500元/学年.生,实践技能培养费为9500元/学年.生,合计收费为13000元/学年.生。

(4)、普通本科专业:软件工程专业学费第一、二学年为4000元/学年.生,第三、四学年为8000元/学年.生;其它所有普通本科专业均为3500元/学年.生。

(5)、少数民族预科班为2800元/学年.生。

2、高职:高职所有专业均为5000元/学年.生。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内蒙古科技大学

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联系方式:

电话:0472-6896222、5951605、5954333、5951531

传真:0472-5954391

邮政编码:014010

邮件:duhaiyuan@sina.com

网址:http://www.imust.cn

或http://zhaosheng.imust.cn

本招生章程由内蒙古科技大学负责解释。

内蒙古科技大学

2014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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