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舟山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2010-2020年)》(舟委发〔2010〕65号)、《舟山市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舟委办〔2012〕79号)和《关于印发舟山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3-2020)实施方案的通知》(舟人社发〔2013〕245号)精神,全面提升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努力培养一批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科研领军专业技术人才,经研究,决定举办舟山市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赴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组织赴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培训,提升我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和企业管理者的环境敏感力、理性战略思考力与决断力,培养乐观自信的人生态度与健康的心智模式,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与使命感。
二、培训对象
(一)规模企业负责人;
(二)“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
(三)“市11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
(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五)企事业单位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研发管理人员、技术骨干。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每期为5天,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初步安排在七月上旬。
培训地点:浙江大学。
四、培训内容
培训班课程安排有“2014中国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当前浙江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与海洋经济发展”、“企业战略与文化建设”、“管理心理学与沟通技巧”、“国学智慧与现代管理”等。
五、有关要求
(一)培训班预期组织40-50名左右学员参加,要求参加培训的人员于6月20日前将《舟山市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赴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表》(见附件),寄送(传真或电子版)至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县(区)单位报名参训的人员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后统一上报,市局将根据报名情况统筹安排。
(二)培训费用:培训费用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参加培训人员只承担相应的交通、食宿费用。
(三)交通安排:统一乘车来回,具体乘车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此次培训计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发放由浙江大学印制的《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培训证书》,作为今后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和岗位聘任的依据。
联系人:傅超颖,联系电话:2281533,传真:2281527,电子邮箱:17175050@163.com。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4年6月5日
温馨提示:
《舟山市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赴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表.doc》来源于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4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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