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2014年上海市郊区/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招考报考人员违纪违规如何处理?
答:报考者应当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公务员主管部门、 机构和招考单位的安排。对违反规定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 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的单位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