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面向全国公开选调法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5名。
二、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审判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受到党纪、政纪、刑事处分记录;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放宽到4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或法学专业毕业;
5、现在全国各级法院或检察院工作,任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以上职务;
6、历年公务员考核等次为称职及以上;
7、配偶、直系亲属中没有犯罪受刑事处分或在押的;
8、身体健康。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后,经与原单位协商同意转任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7月15日止。
2、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办法。现场报名者到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政治处报名,网上报名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政治处邮箱。
3、报名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自荐材料及报名表;
(2)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3)法律职务任命文件(复印件);
(4)身份证、工作证;
(5)历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
(6)获奖证书;
(7)近期二寸免冠彩照3张。
上述资料,网上报名者可先提供复印件,通过邮寄(时
间以寄出的邮戳为准)或传真至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政治处。
(二)资格审查:考试前一天对确定的考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核对原件(报名时已提供原件者不再核对)。经资格审查,不符合选调条件者取消选调资格,符合选调条件者发给同意参加考试的通知。
(三)考试:考试为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和业务能力、举止仪表、求实精神等。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根据面试的总成绩,参考报名人员的现任职务、荣誉、学历、年度考核及调研文章、论文的发表和获奖等情况,按选调名额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并组织到县(市)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
(五)考察:综合考试和体检结果,并按选调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确定考察对象后,考察对象必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考察并选调的证明,如未能出具单位同意证明、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由体检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六)公示:对拟选调的人选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办理转任手续:通过考察,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并经原单位同意,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四、联系方式
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地址:浙江省余姚市谭家岭西路140号,邮编:315400。
电子邮箱:yuyfyzzc@163.com
电话:0574—62770083、62785536
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
201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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