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通知
2014-06-17来源:乐山人事考试网

各区、市、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我省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114号)及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川人考函〔2014〕66号)要求和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统一定于2014年10月18-19日进行,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10月18日上午9:00-11:30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14:00-17:00考《建设工程计价》

10月19日上午9:00-11:30考《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下午14:00-18:00考《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获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六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四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三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二年。

按照原人事部国人部发〔2005〕9号、国人部发〔2007〕78号文件规定,符合上述规定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居民,也可报名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7〕77号)下发之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我市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4年7月17日至8月17日,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时间定于7月17日至8月18日,缴费时间定于7月17日至8月19日,现场打印发票时间定于9月1日至9月22日,准考证打印时间定于10月12日至10月16日。

(二)报名程序

1.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打印发票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2.报名应通过链接登录或直接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络注册,并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完成报名。

(三)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资格审核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我省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114号)执行。有关资格审查政策文件可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在政策法规栏目内查询。

1.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仍按属地划分进行。考生分为老考生和新报考人员两类,本文所称“老考生”指2012、2013年报考过此项考试的人员;“新报考人员”指初次报考本项考试的人员及未在2012、2013年报考过此项考试的人员。新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经确认无误且照片成功上传后,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持学历证明、学位证书和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年限证明,身份证原件到乐山市造价站综合管理科(地址:乐山市嘉定南路兴发大厦四楼,电话:2113843)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核人员应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报名结束后清点整理全部报考人员《报名表》,送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备查。对所有新报考人员,各资格审核部门还须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和照片审核确认。2014年所有报考人员的照片信息全部重新采集,老考生重新上传的照片也由资格审核单位一并审核。具体操作说明详见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各资格审核单位在工作中如有疑问可查询操作说明,如仍不能解决问题,可联系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技术咨询,电话:028-86514038。

3.资格审查要落实责任制,做到谁复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要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进行严肃处理。

(四)网上缴费

1.新报考人员经本地资格审核单位通过资格审核和照片审核后自行进行网上缴费;老考生重新上传照片并经本地资格审核单位进行照片审核确认后自行进行网上缴费。我省报考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人员全部通过网上缴费,考试机构不受理现场缴费。

2、考试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2〕87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文件的规定,报考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57元。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四、考点设置及注意事项

考点考场设置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规划,准考证号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生可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打印本人准考证,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发现有误应及时到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登记修改,否则不准予参加考试。

考试时,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严禁将电子记事本、手机等带入考场考座,违者一律按违纪处理。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填涂答题卡时必须使用2B铅笔。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五、教材修订说明

考试使用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13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13版)、《建设工程计价》(2013版)(2014年修订)及《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13版)(2014年修订),《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使用旧版本教材的考生可以从中国建设工程造价协会网站(网址www.ceca.org.cn)或中国计划出版社网站(网址:www.jhpress.com)上下载“教材修改说明”。具体事宜详见附件1。

六、各地要加强领导,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制,认真按照考试考务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4年6月12日

附件: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用书修订说明

温馨提示:

《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用书修订说明.doc》来源于乐山人事考试网,最近更新201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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