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参加2014年度武汉市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工作通知
2014-06-12来源:武汉市人事考试网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房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鄂人社考〔2014〕23号文)要求,经与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商定,现将武汉市组织参加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设:《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客观题)、《物业经营管理》(客观题)、《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客观题)、《物业管理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和《物业管理综合能力》3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物业管理实务》科目为客观题与主观题混合,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考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二、报考条件

(一)“考全科”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2、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3、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5、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6、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7、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二)“免二科”报考条件

符合“考全科”报考条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评聘工程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2个科目的考试。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三、报名程序及有关事项

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统一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上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网上报名链接地址为:http://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http://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录界面)。

(一)特别注意事项:

网报档案库。网报档案库是挂在统一网报系统的档案库,用来检查报考人员是否为老考生。凡是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按“新考生”处理。

新老考生界定。网报档案库只挂接成绩有效年度的档案信息。凡曾参加过2012、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被视为“老考生”,其它报考人员均被视为“新考生”,须重新审核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先到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全国资格考试网报平台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报考人员在上传注册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该软件自行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具体要求见软件上说明),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

所有报考人员须在2014年6月16日9:00~26日16:00(逾期不补),注册并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上传预先用指定专用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审核处理后生成的报名照片(近期免冠彩色登记照),按要求准确、完整填写报考信息。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考前取消考试资格,考后成绩合格的取消成绩、收回资格证书,并按人社部12号令严肃处理。

(二)首次报考(“考全科”或“免二科”)的“新考生”,在网上完整提交报名信息后,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2份,经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查合格(盖章)后,须本人持有关证件(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于2014年6月25日9:00~27日16:00,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江岸区黄孝河路5号)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将《资格考试报名表》交考试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

(三)曾参加过2012、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全科”或“免二科”)的老考生,凭姓名和身份证号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后,下载打印报名表1份(报考人员留存),在规定的时间内缴费确认。不需要再进行资格审核。

所有报考人员须在2014年6月16日9:00~28日16:00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四、考试时间安排

(一)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

2014年9月1日9:00~9月7日14:00

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zg.cpta.com.cn

(二)考试时间

2014年9月6日

上午09:00~11:30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下午14:00~16:30 物业经营管理

2014年9月7日

上午09:00~11:30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下午14:00~17:00 物业管理实务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方可参加考试。

五、考试管理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六、考试收费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2013〕126号文件规定,《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和《物业管理综合能力》3个科目考试收费标准每人每科56元;《物业管理实务》科目考试收费标准每人每科65元。

七、本通知公示网址

武汉人事考试网(www.whptc.org);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whrsj.gov.cn);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 www.whfg.gov.cn);

武汉物业管理协会网(www.warpm.cn);

武汉人才网(www.job98.com)。

武汉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四年六月十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职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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