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人才考试培训中心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职位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 | 年龄 | 专业 | 备注 |
张家港市考培中心 | 工作人员 | 1 | 大专及以上 | 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计算机类、机电控制类 | 3年以上工作经历 |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自本简章发布起延期至2014年6月1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张家港市人才考试培训中心(华昌路3号港城大厦辅楼3楼)。
(二)报名程序
1.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提供应聘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
2.经资格初审,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者领取《登记表》1份,将《登记表》中“报名者填写内容”填写完整并加贴照片。
3.应聘者本人必须到现场报名,不可委托报名。
4.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三、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设笔试、面试。笔试占50%,面试占50%。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比例则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政审
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对体检合格者,统一进行政审。因体检、政审不合格者,在报考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录取和聘用
录取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社保等手续。新录用人员身份为编外合同制职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手续或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本《简章》由张家港市人才考试培训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58697730、58981605、55390722
张家港市人才考试培训中心
201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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