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录取规则(2014年)
2014-06-11来源:云南大学

录取规则

1.在同一批次志愿中,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分数相同的,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分数和志愿相同的,按外语、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对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第二志愿考生。

3.除国防生及体育教育专业外,其余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4.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武警国防生的政审、体检及有关要求按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5.除国防生外的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非外语类专业新生入学后以英语实施公共外语教学)。

6."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要求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120分;"国际政治"专业要求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110分。

7."风景园林"和"城乡规划"两个专业要求考生有一定的美术基础,入学后加试美术,成绩不合格者将转入其它专业就读。

8.报考外语类专业的,云南省内考生必须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计算机辅助口语考试,且成绩达到4分以上;其它省区有全省外语口语统考的,考生须参加统考,并且成绩合格。

9.国际学院招生专业为英语(文理兼招),只面向云南省内招生,录取批次为本科第一批B类。两年后,学生可按照学校相应转专业规定转入其他专业学习:选择英语专业学制为4年(即2+2模式),选择其他四年制专业学制为5年(即2+3模式),五年制专业学制为6年(即2+4模式);也可以选择到国外与我校的有关协议高校相应专业继续学习两到三年(即2+2或2+3模式),学习期满后,可按国外高校和我校规定,申请相应专业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10.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的汉语言文学、财务会计教育、市场营销教育、旅游管理、应用电子技术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6个专业参加云南省本科第二批A类招生。其中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培养方向为文秘教育;旅游管理专业的培养方向为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培养方向为计算机应用。

11."体育教育"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文化录取控制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在云南省内招收篮球专项:男生5人,女生5人;排球专项:男生5人,女生5人;足球专项:男生10人;武术专项:3人,不限男女;体操专项:3人,不限男女。其余计划不限专项及性别。

12.艺术类录取按招生省区的规定及相关艺术类招生章程录取规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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