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报考政策规定
一、关于报考条件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公务员?
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11条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8年度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公务员。
2、此次招考公务员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此次招考公务员,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2005年—2007年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考过程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 机构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对这部分人员,报名系统将自动拒绝其报考);
(3)新录用的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3、2008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08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4、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者可上网(网址: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面试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5、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6、2006年、200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2006年、2007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原学校,原学校可以按应届毕业生派遣的,可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7、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市(地)以下(不含副省级城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上述解释仅适用于此次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报考工作。
8、“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的“两年”如何计算?
“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两年”的计算方法是:截止到2008年7月,报考者在基层工作的累计时间为两年。
9、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10、报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1年10月22日至1989年10月22日期间出生)的人员,符合报考年龄规定。
经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个别职位对报考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年龄规定。
二、报考时间、方式和基本步骤
1、什么时间内可以报考?
报考时间从2007年10月23日8:00开始,至2007年11月2日24:00结束。在上述时间内,报考者可以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进行报名。
2、报考者以什么方式报名?
2008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考公务员报名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没有现场报名。
报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报考者请登录人事部网站(http://www.mop.gov.cn)进行报名,其中报考海关系统的报考者(不含报考海关总署的报考者)请登录海关网站(http://www.customs.gov.cn)进行报名。
3、报考的基本步骤包括哪些?
报考基本步骤一般包括:
第一、认真阅读《招考公告》、《招考简章》,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机关和职位。
《招考公告》、《招考简章》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中国政府网(http://www.gov.cn)
新华网(http://www.xinhuanet.com)
中国网(http://www.china.com.cn)
人事部网站(http://www.mop.gov.cn)
新浪网(http://www.sina.com.cn)
搜狐网(http://www.sohu.com.cn)
中华网教育频道(http://edu.china.com)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http://www.edu.cn)
中国教育在线(http://www.cer.net)
第二、“考生注册”。报考者报考前,登录人事部网站进行“考生注册”。注册前,报考者必须阅读并同意《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否则不能注册。
第三、报考者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上报。报考者要慎重填报相关信息,如资格审查不通过,则不得再次报考同一职位。
第四、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提交报名信息两天后,报考者可登录人事部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第五、查询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于2007年11月6日8:00之后,登录人事部网站查询报名序号。
第六、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需要进行报名确认、缴纳报名费用和上传照片。
未进行报名确认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第七、打印准考证。无论是现场确认还是网上确认的报考者,都需要登录人事部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第八、参加公共科目笔试。报考者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身份证必须与报考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未带身份证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
第九、查询成绩。2008年1月下旬,报考者可以登录人事部网站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范围。
第十、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和考察等。未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体检的报考者,将视为放弃相应的资格。
三、关于报考职位
1、报考者可以报考几个职位?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考者是否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招录机关在对报考者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查之前,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没有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2007年11月2日24:00时以前,可以改报其他部门或该部门的其他职位,但系统自动禁止该报考者再次报考曾被拒绝的职位。
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系统自动禁止该报考者改报其他职位。
四、关于考试考务费用
1、考试考务费用是多少?
考试考务费用以当地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为依据。具体费用标准可以向负责此次考务工作的当地考试机构咨询(考试机构咨询电话及网址请于11月3日之后在人事部网站查询)。
2、哪些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
五、关于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由谁负责?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
2、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招考简章》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招录机关直接联系(各招录机关咨询电话附后)。
六、关于填写《报名登记表》
1、填写《报名登记表》需要注意什么?
填写《报名登记表》,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2、社会在职人员是否需要填写当年在校的学习成绩?
社会在职人员当年在校学习成绩一般情况下不用填写。个别招录机关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七、关于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科目是如何设置的?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所有报考者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侧重法律知识运用)、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
申论主要通过报考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报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2、什么时间进行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07年12月9日。其中,上午9:00-11:00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下午14:00-16:30进行申论考试。
3、如何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2008年1月下旬,报考者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人事部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和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4、如何划定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中组部、人事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其中,对部分基层艰苦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特殊职位等,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单独划定。
八、关于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
1、如何确定参加面试(专业科目考试)人员名单?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中组部、人事部将根据《招考简章》公布的面试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从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名单。
2、是否所有职位都要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不是。只有《招考简章》公布的需要进行专业考试的部分职位,才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3、如何查询是否进入面试(专业科目考试)?
各职位参加面试(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名单将在人事部网站上统一公布。报考者可以到人事部网站上查询是否进入面试(专业科目考试)。
4、什么时间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专业科目考试的时间由各招录机关确定。报考者可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招录机关网站或人事部网站查询。
5、专业科目考试如何组织实施?
专业科目考试的组织实施由招录机关负责。报考者可以登录招录机关网站或人事部网站查询专业考试安排情况。
6、什么时间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由招录机关确定,一般在2008年2月15日至3月15日期间进行。报考者可以到人事部网站查询招录机关面试公告,也可以向招录机关电话咨询。
九、关于调剂
1、没有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职位如何从公共科目笔试合格的人员中进行调剂?
招考职位上通过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面试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时,将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职位由中组部、人事部在人事部网站上公布,面向已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进行。
中央机关没有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必须面向社会公开调剂。经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中央机关直属机构可在报考本系统的公共科目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中进行公开调剂。
2、报考者如何申请调剂职位?
需要调剂的职位公布后,各招录机关会公布调剂报名的办法。报考者应当按招录机关公布的办法参加调剂报名。调剂的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
3、哪些人员可以参加调剂?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达到原报考职位和拟调剂职位规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且符合拟调剂职位资格条件的报考者,方可参加调剂。
4、调剂的人选如何产生?
调剂的人选,应当从考试内容相同的报考者中,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十、关于体检和考察
1、如何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招录机关按照综合成绩(包括公共科目笔试、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2、体检和考察由谁负责?
体检和考察由招录机关负责。
3、体检依据什么标准进行?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规定进行。
4、在什么机构进行体检?
在京的招录机关,在人事部、卫生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京外的招录机关,在地方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
尚未指定体检机构的,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十一、关于报考者违纪违规处理
报考者应当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公务员主管部门、 机构和招录机关的安排。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用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 机构向报考者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同时,给予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十二、关于考试辅导教材
1、是否有指定的 教材和培训班?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 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 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误导报考者的,均与中组部、人事部无关。
2、报考者如何备考?
报考者可仔细阅读《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准备考试。
十三、关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的适用范围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仅适用于此次2008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10-84216540
咨询时间:2007年10月23日至11月4日8:00-20:00
第二章 报考网络技术
一、网上报名应注意哪些事项?
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招考公告》和《报考指南》等内容,熟悉公务员招考的相关政策。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仔细,慎重填报,严肃对待。
由于需要填写的注册及报名信息较为详细,为了确保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建议报考者在网上报名前,先将需要填写的内容用Word或记事本等软件编辑录入。在网上填写报名表时,将已准备好的资料一一粘贴到表中即可。
二、网上报名及查询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1、查询招考职位
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招考简章》,根据自身条件与实际职位要求的匹配性进行报名。
2、进行“考生注册”
报考者报名前,必须进行“考生注册”,注册时注意填写有关内容,特别是“用户名”、“密码”、“姓名”、“身份证”、等信息的录入一定要准确,一个身份证只能注册一次,新旧身份证号码只能使用其中一个进行注册,切勿重复注册!注册时若提示:“登录名不允许重复”,请改变用户名,再次注册。为防止他人修改报考者的个人资料,报考者注册或登录完毕后,必须退出系统并关闭浏览器。
3、进入“报名情况浏览”
报考者登录后,选择“报名情况浏览”后,可选择“查看部门报名情况”或“查看本人所报考职位情况”,报名情况定时刷新,供选择职位时参考。
4、进入“考生报考”
报考者登录后,进入考生首页,选择“考生报考”,请先按照表格和给定的格式填写有关信息。注意:标有“*”的项目必须填写,报考者填写的文字内容不要超过限定的字符数。填写完毕检查无误后点击保存即可返回首页,之后选择“报考职位”即可进入下一步,输入部门代码或者选择部门名称为查询条件,然后提交“查询”进入下一步。选择报考者拟报考的职位,按下“报考此职位”按钮即可完成报名。报考者如需改报其他职位,只需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报考职位”一栏重新报考其他职位即可。
考试所在地是报考者选择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的地点。
5、进入“确认报考信息”
报考者报考完成后,可点击“确认报考信息”检查自己是否报考成功。
6、职位退订功能
报考者在报考职位后,未审查之前,可以用退订职位功能退订原有的职位变成未报考状态。如报考者需在未审查之前修改报考信息,系统会根据当前报考者报考的职位要求对学历、政治面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年限这三项信息进行判断,若报考者修改的结果不符合当前报考职位的要求则提示报考者先退订职位后再做修改,此功能在报考者确认报名信息及报考者报考信息修改页面提供。(注:退订职位功能仅在报考者报考职位未审查及退回资料时可以使用,若职位已审查通过或未通过均不可退订。)
7、进入“资格审查结果查询”(查询时间:2007年10月25日0:00-11月4日24:00)
报考者提交报名信息两天后,登录人事部网站,选择“资格审查结果查询”,可以看到报考申请审查结果。没有通过报考申请审查的报考者,不允许再次报考该职位,在11月2日24:00时以前,可以报考其他职位。
8、进入“注册信息修改”
报考者登录后,选择“注册信息修改”,按下按钮,进入下一页面,即可更改相应的内容。
9、报名资料更改
报名资料更改有一定的条件:
更改个人资料——仅限报考者处于未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时(更改个人资料含更改考试地点);
更改报考职位——在“未审查”时可浏览报名情况进行改报;或“资格审查不通过”时改报其他职位;
更改考试地点——修改时间截止到资格审查结束(11月4日24:00时)。
10、个人密码管理
报考者登录后,选择“个人密码管理”按钮,修改相应的内容之后,点击“确定”按钮。
11、查询报名序号
报考者登录后,选择“报名序号查询”,可查询自己的报名序号。此功能待2007年11月6日8:00以后方可使用。
12、下载和打印准考证
报考者登录人事部网站或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cpta.com.cn),进入 首页,选择“准考证下载和打印”按钮,在网上填写报考者的身份证号和报名序号,即可下载和打印准考证。此功能12月3日9:00至12月8日16:00期间方可使用。
13、笔试成绩查询
报考者登录后,选择“笔试成绩查询”,填写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即可查询考试成绩。此功能在成绩公布时方可使用。
三、报名之后可否浏览、修改报名信息?
报考者填写的报名信息在招录机关未审查报考申请之前和资格审查未合格的情况下,可以修改。报考申请审查合格人员不允许再做修改,所以请在报名时务必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四、注册时若提示:“用户名重复” 怎么办?
注册时若提示:“用户名重复”,请改变用户名,再次注册。
五、网页内容总不刷新怎么办?
为保证随时看到最新的网页内容,请在每次使用本系统前,按以下步骤操作:
1、 请点屏幕上方菜单的[工具]-[Internet选项];
2、 在“常规”页“Internet临时文件”栏中点[设置];
3、 在“检查网页的较新版本”栏中选“自动”选项;
4、 点[确定]-[确定]。
六、报名资料提交后,成绩等栏为什么会截取部分内容?
截取部分内容是因为填写内容过长,请适当缩减。
七、下载后的文件如何打开?
报考者从《招考公告》公布的网站下载文件类型有:
*.rar、* .zip、* .doc、*.xls。
*.rar 文件用WinRAR打开,
*.zip 文件用WinZIP打开;
*.doc 文件用 Word 打开,
*.xls 文件用Excel打开。
注: “*” 代表文件名称。
八、身份证号码在提交时为什么报错?
我国身份证号码依国家标准 GB 11643-1999、GB 11643-89 建立,其中第7-12位(15位身份证号)或第7-14位(18位身份证号)是公历出生日期,而不是农历与公历的混合日期(如:“19780229”)。
九、关于网上报名信息安全问题应注意哪些情况?
1、为确保信息安全,避免被他人篡改,请在每次使用本系统前,按以下步骤操作:
(1) 请点屏幕上方菜单的[工具]-[Internet选项];
(2) 在“内容”页中点[自动完成];
(3) 在“自动完成设置”窗口中撤消“表单”、“表单的用户和密码”选项;
(4) 点[清除表单]-[确定]-[确定]-[确定]。
2、尽量避免多人在同一台机器上报名,如需多人使用同一台机器,则应注意:一人报名完毕并安全退出系统后,第二人方可开始报名。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10-84649922
咨询时间:2007年10月23日至11月4日8:00-22:00
第三章 考务安排
一、什么是报名序号?何时可以查询报名序号?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报名确认后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等的关键字,务必牢记。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在2007年11月6日8:00后在人事部网站查询自己的报名序号。
二、报名确认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是怎样的?
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陕西、新疆、宁夏、河南、贵州、西藏、青海等29个省(区、市)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的报考者,进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时间为2007年11月9日至11月16日。
在甘肃、海南参加笔试的报考者,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的时间为2007年11月13日、14日,每日9:00 至16:00。
各地考试机构网上确认的网址或现场确认的地址、咨询电话,可于2007年11月3日后在人事部网站查询。
三、如何办理报名确认?
1、网上确认的基本程序
(1)报考者通过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登录所在考区网上确认系统;
(2)报考者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20Kb 以下,对不符合规格的数码照片建议用图像处理软件另存为符合要求的照片);
(3)上传照片审核通过后,报考者网上支付考试费用,报名确认结束。
三类报考者不能进行网上确认:
①更改考试地点、更改姓名中错别字或身份证号个别数字的报考者;
②农村特困或城市低保报考者;
③因种种原因,确实未能完成网上确认的其他报考者。
这些报考者应拨打咨询电话和关注确认网站发布的信息,按考试机构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办理确认手续。
2、现场确认的基本程序
(1)携带本人身份证件;
(2)提交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片1张(黑白、彩色均可),照片背面写清报名序号,或由考试机构现场采集报考者本人照片;
(3)缴纳有关费用。
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本人无法到现场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是否可以委托他人代办?
如本人无法到现场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代办时,代办人需同时出示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和代办人本人的身份证件。
五、报名确认时可不可以更改考试地点?
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改考试地点的,报考者可直接去改定的考试地点的考试机构办理确认手续。更改考试地点的报考者一般不能通过网上进行确认,报考者应拨打考试地考务咨询电话获知办理确认手续的时间、地点和要求。
报名确认后,报考者不能再更改考试地点。
六、报考者可否更改个人信息?
报名确认中,有二类报名信息经当地考试机构同意后可以修改:姓名中的错别字、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未经招录机关同意,不得更改。
报考者更改报名信息均应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
报考者要修改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时,须出示身份证,只有身份证号与报名信息库中身份证号一致时才可以更改。同样,在姓名一致的情况下,当发现信息库中的身份证号与报考者出示身份证中的身份证号有个别数字出入时,若该数字不涉及出生年月,才可以更改。
七、如何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减免考试费用的报考者,必须携带以下材料,由各省(区、市)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试考务费用的手续:
①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须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
②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办理减免手续的方式和时间由各地考试机构自行确定。
八、如何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确认后,报考者应在12月3日9:00 – 8日16:00登录人事部或所在考区考试机构网站,通过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自行查询、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当地考试主管机构联系解决。
九、公共科目笔试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1.必须带齐准考证、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2.《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申论》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作答。报考者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
3.不能将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计算器等电子设备带至座位。
4.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退场。
5.不能将答题卡、题本、试卷、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6.必须遵守考场规则,若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违纪违规办法进行处理。
另外,报考者应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
十、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准考证怎么办?
遗失身份证的报考者,需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带照片)。
遗失准考证的报考者,要及时与考试地考试机构联系。
十一、报名登记表、报名推荐表什么时候使用?
参加面试时,提供给招录机关。
十二、如何查询考试成绩?
2008年1月下旬开始,报考者可通过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在人事部网站上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本次考试不下发考试成绩单。
考务咨询电话:010-64400926, 64400927, 64400928
考务咨询时间:2007年11月3日—12月9日(工作日8: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