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2014年度新疆喀什地区大中专院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通知
2014-06-06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教育局网

地直各大中专院校:

根据地区2014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安排,为做好地区大中专院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结合地区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现将2014年度地区大中专院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教育系统的职称评审工作以建设一支素质优良、数量适当、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相对稳定,适应教育现代化需要的教师队伍为目标,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考核,择优晋升”的原则,把真正优秀的人才选拔出来。通过评审,激发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教育教学和管理队伍,为“教育强区”提供人才保障。

(二)考核是评审工作的主要依据,要强化教师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工作。凡推荐晋升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的,其任现职期内学年度考核都必须达到合格以上。未参加考核或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的,不予申报。对伪造、涂改学历证书、获奖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的;对谎报、虚报教学工作量和剽窃科研成果的;对以权谋私、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将认真严肃查处(有违规行为者,取消当年评审,三年内不得申报,并在全地区通报)。

(三)各大中专院校要认真落实《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新人社发〔2012〕114号)和喀什地区人社局《关于印发〈201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喀地人社字〔2014〕47号)精神,加强对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宣传指导,积极组织申报者学习文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公布各个环节工作,做到阳光操作,确保申报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维护政策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实行层层负责、层层把关,加强对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做到严格程序,严肃纪律,确保正常的申报工作秩序,并与申报者签署责任书,要求报送材料必须做到完整性、一致性、真实性,凡因不按要求报送材料导致未通过者不予申诉。

二、报送申报材料的时间、要求及内容

(一)报送材料时间

根据今年地区职称评审工作的统一安排,大中专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将从7月中旬开始进行,请各学校根据地区的统一部署和安排,认真做好评审前的准备工作。地区教育局将于6月30日—7月6日集中审查受理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送材料要求

1、今年申报材料将全面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核,报送的所有材料必须由学校认真审核,上报人员的公示结果和推荐表必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报送纸质版。

2、所有复印件均需由学校或主管部门与原件核实后,加盖单位公章,方予确认。

3、填写各种表格时,字迹要清晰、端正,不得随意涂改,如无内容可填,应在栏内填写“无”字样。

4、申报材料一律由单位统一报送,个人报送不予受理。

5、在上报推荐材料之前,要将推荐人选工作业绩、学术成果在校内进行5—7天公示,并将公示结果加盖单位公章随申报人员花名册一并上报。花名册内的所有信息必须与个人申报评审材料内容一致。

6、上报花名册格式必须为Excel。

7、所有证书及相关材料的复印件的纸张均为A4纸张。

8、各学校要认真审核上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在审核、收集申报材料的工作中,如有档案材料准备不充分者,一概不收。

9、根据《喀什地区2014年中等专业学校(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赋分标准》的说明及要求,各学校在初评时应对每位参评人员进行相应的赋分,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合格分数线,对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得推荐上报到地区评审会。在上报材料时各学校需提供本校制定的合格分数线。

(三)报送材料内容

1、申报材料要按申报人按级别分别装入统一印制的《职称推荐评审材料袋》,并按要求将有关材料内容填写到材料袋封面目录上。

2、应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教师专用),申报者每人一式两份。评审结束后将评审表装入个人业务考绩档案。

3、任职期满《大、中专教师考核登记表》一式一份。

4、材料内应附有任现职以来本人业务工作总结(1500字左右)一式两份。

5、申报中、高级职称者公开出版发表(代表)作品3—5篇,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选择最能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水平的论文、著作、译著、设计、学术报告等。

6、符合任职条件的学历证件、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无资格证书者,不能以任职文件及评审表代替)、教师资格证书、外(汉)语考试合格证(有效期内)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继续教育证书原件(有效期内)、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通知单(有效期内)或合格证(有效期内)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待审查完后退回。

7、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其他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待审查完后退回)。

8、任现职以来年度《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核表》各一份原件(2009年-2013年连续五年)。

9、任现职以来聘书、合同任务书。

10、属“破格”评审应有《破格人员审批表》(按新人发〔2004〕7号文件执行)。

11、大中专教师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在《职称推荐评审材料袋》封面“从事专业”一栏中应按从事专业填写,并按下列学科组分类填写:农、林、牧组,生物组、化学组、物理、计算机组,医学组,数学组,体育组,工科组(机电、土建、地质、工程类),文史组,思想政治组、教育心理组,法学组(政治理论、法律),艺术组(音乐、美术、舞蹈),中语组,外语组,财经组。

12、《喀什地区2014年中等专业学校(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赋分标准》一份。

13、下乡(基层)锻炼(指导)证明。

14、《专业技术人员政治思想审查表》。

15、本单位各级《专业技术职称岗位比例通知单》。

16、申报人员考核优秀的年度审核备案表。

17、属委托评审的,须出具委托书,报送地区职称办批准后,方可评审。

联 系 人: 吐鲁洪

联系电话:2523186

附件请在地区教育局人事QQ群中下载

附件:1、2014年报送评审材料时间安排表待更新

2、2014年报送评审材料清单待更新

3、《专业技术人员政治思想审查表》待更新

4、《专业技术人员下乡锻炼登记表》待更新

5、喀什地区中等专业学校(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选票待更新

6、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待更新

7、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公示表待更新

8、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审核表待更新

9、喀什地区教育系统申报讲师及中学高级职称人员论文评定表待更新

10、《喀什地区2014年中等专业学校(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赋分标准》待更新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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