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推荐第二十五期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考核培训对象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育局,市直中小学,铜仁学院,铜仁职院,铜仁幼专,铜仁电大: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25期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考核培训班的通知》(黔教办语〔2014〕210号),省语委办与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拟于2014年7月10—23日在贵阳市举办第25期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考核培训班,分配给我市的培训名额为10名。为做好选拔推荐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选拔推荐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考核培训对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熟悉和拥护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普通话教学研究和推广工作。
(二)各级各类学校中担任普通话或相关专业教学的教师,从事语言文字工作的教研人员或行政管理干部;其他行业中从事与语言文字工作密切相关专业的人员。
(三)参训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由省语委颁发的二级甲等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且普通话现有水平仍保持在二级甲等以上,一般应为在职人员,年龄在50岁以下。
(四)熟练掌握汉语拼音,有较强的语音听辨能力。
(五)工作认真,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二、推荐原则及方式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单位推荐、市级测试,择优推荐”的方式进行。
三、推荐办法
(一)各区(县)、市直学校、在铜高等院校推荐指标不受限制,只要符合推荐条件皆可向市语委办推荐报名,区(县)级各学校推荐的培训对象统一由区(县)教育局开具介绍信,市语委办不接受个人报名。
(二)市语委办市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站将组织我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对所有推荐对象进行现场测试,然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推选出10名送培对象并在网上进行公示。
四、有关事项
(一)各区(县)教育局、市直学校、在铜高等教育院校接此通知后,请将此文件(可复印)发到基层学校,推荐对象信息汇总表(Excel)于2014年6月17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gztr910@21cn.com。
(二)推荐到市选拔对象须于2014年6月18日到市教育局语委办报到(三楼人力资源科),报到时须带学员登记表,县教育局集体推荐介绍信,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1寸免冠证件照电子版(以“姓名+身份证号”样式命名),推荐对象报到时须交纳测试费:教师35元/人,公务员及其他人员50元/人(黔价费〔2004〕121号),食宿自理。
(三)由市推荐到省培训对象须带证件及交纳费用。
1.由市推荐到省参培对象报到时需带学员登记表、已取得的普通话等级证书、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以及2寸标准证件照片1张(纸质版)。
2.根据黔价费〔2004〕121号和黔价费〔2004〕122号文件规定,每位参训学员到省报到时须缴纳培训费315元、测试费(教师35元、其他人员50元)、资料费70元(学习用品、教材等)。食宿费由学员与培训地点(贵州省青少年活动中心)结算,每人每天140元。学员所交费用由学员与所在单位协商解决。
五、报到时间及地点
(一)市级报到时间:2014年6月18日(周三);报到地点:市教育局;选拔时间:2014年6月19-20日。
市语委办联系人:陆红、王赐 联系电话:5230161
(二)省级报到时间:2014年7月10日;报到地点:贵州省青少年活动中心报到(前台电话:0851—3631574,地址:贵阳市花溪区迎宾路165号)。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训资格。赴市及赴省费用由学员与所在单位协商解决。
省语委办联系人:杨震
电话:0851—5280816(兼传真),13595119995
附件:
1.第25期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培训班登记表
2.第25期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培训班学员汇总表
温馨提示:
《附件》来源于铜仁市教育局网,最近更新201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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