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聘教师工作方案
2014-06-03来源: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按照编制和岗位需求的实际情况,现拟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9人。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单位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岗位和数量详见《天津滨海职业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㈠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㈡招聘条件

⒈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其中具有博士学位者可放宽到35周岁(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

(3)2014届毕业生报考可不受户籍属地限制,其他人员须具有天津市常住非农业户口;

(4)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终身从事教育的志愿;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⑵曾被开除公职的;

⑶现役军人;

⑷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⑸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⑹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信息

在天津市人社局网(www.tj.lss.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局网(www.tjbhxqedu.gov.cn)发布招聘公告(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缴费及准考证下载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址:

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14年6月13日8:00至6月17日18:00

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6月13日8:00至6月19日16:00进行。

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缴费时间:2014年6月13日8:00至6月20日18:00。

笔试考务费为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比例。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14年6月21日8:00至16:00。

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在报名网上给予答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明确告知不同意报考的原因。对报名表信息填写不全的人员,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并及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

(三)笔试

笔试主要考核本岗位应掌握的专业知识和应具备的基本技能,试卷满分为100分,及格线60分,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2014年6月28日(周六)上午9:00-11:0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4年6月25日8:00开始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2014年7月8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需持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报考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等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报考资格证书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⒈报名表;

⒉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⒊须中国共产党党员条件岗位的,须提供组织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⒋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海外学历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⒌与单位签订合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⒍岗位招聘条件所明确的其它证件。

2014届毕业生可携带毕业生推荐表、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另行通知。

复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缴纳面试考务费,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另行通知。

(五)面试

成立面试考官组,面试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1名为主考官。

面试分为试讲(说课)和答辩,主要考核本岗位所要求的基本功及基本能力、素质。

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60分,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达不到及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成绩计算方法为:每位考官依据测评要素打分,各要素分值相加为该考官所打分数,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主考官的分数保留),将保留分数的5位考官的分数累加平均为该应考人员的面试得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采取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的方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成绩、体检等有关情况在报名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和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局网(www.tjbhxqedu.gov.cn)上进行公布。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考察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函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考察应成立考察组,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考察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结束后,据实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察表》。经考察,用人单位认为不宜聘用的人员,须报区教育局、人社局研究决定是否聘用。

(八)公示

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审核后,统一在天津人社局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前填写《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备案表》、《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备案名册》,报区人社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备案。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市、区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标准执行。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天津滨海职业学院 022-25215038

工作人员:刘老师、陈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2:00-4:3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65305833,022-65309384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2014年招聘教师计划表

更多信息请查看天津市 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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