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南宁市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中小学教师)工作注意事项
2014-06-03来源:南宁人才网

一、关于报考条件

1、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1年内无失信行为或失信行为累计分值未达到6分(按《南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失信人员从业惩戒规定(试行)》认定);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具备2014年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报考中小学教师应符合教师岗位应具备的条件。

2、报考年龄及工作经历是如何规定的?

招聘岗位有年龄要求的以2014年6月3日为计算基数。如:35岁及以下,为1978年6月3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14年6月3日;201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含师范院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年龄条件及工作经历要求以《用人计划表》中的规定为准。

二、关于报考的时间、方式和基本步骤

1、如何报名?

在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通过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进行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为南宁市人事考试职称网(www.nnrkz.com/sk)。

2、报考的基本步骤包括哪些?

具体步骤如下:

(1)认真阅读《2014年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中小学教师)简章》和相关政策文件,了解基本政策要求,选择自己具备应聘条件的招聘岗位。

(2)网上报名

①登录报名系统。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在线填报信息前,必须阅读并同意《网上报名流程》,否则不能进入下一步进行报名填表。

②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并保存。保存成功后须记下报名序号,以便在以后再次登录系统时使用。报考人员要慎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③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填写核对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说明:填报信息提交成功后,姓名、身份证号码将不能更改;其他信息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前,考生可以自行修改。)

④上传照片。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保存后上传本人当年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4KB以上,50KB以下)。报考人员如果不上传照片,则无法提交报名信息给审核单位审核。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及成功上传照片后,招聘单位将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2日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审查结果。

⑤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在“信息查看”栏查询资格审查情况。

⑥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2014年6月5日8:00至6月11日18:00登录报名系统,通过网上银行在线缴纳考试费用。未按时完成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报考者如遇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考计划的情形,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可于2014年6月14日8:00至6月14日17: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并在2014年6月15日8:00至6月15日18:0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对未按时改报其它岗位的前述报考者,通过原缴费帐户统一退费。

(3)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已缴纳考试费的报考者,自行从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上打印《准考证》1份,《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14年7月6日至7月12日。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4)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其中,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和《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以上各科的分值均为100分。

1、笔试时间:2014年7月12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或《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中小学教师岗位)

下午15:00—17:00《公共基础知识》或《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中小学教师岗位)

(5)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15日后,报考人员可向招聘单位咨询,也可登陆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查询。

(七)参加面试时间

已确定的面试人选应在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www.nnrkz.com/sk)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八)按规定参加体检、考核等。未按规定参加体检、考核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相应的资格。

三、关于报考岗位

1、报考人员可以报考几个岗位?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部门或单位的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是否可以更改报考岗位?

未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时间内,可以改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3、报考某一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后,还可以再次报考该职位吗?

考生报考某一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不包括因报名信息不全,需修改后重新上报的情形)后,不可再报考同一岗位。

4、资格审查通过后,还可再报考其他岗位吗?

原则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可再改报其他职位。只有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在遇到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招考计划的情形,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可于2014年6月14日8:00-17: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

四、关于考试费用及缴纳时间

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报考者,按规定应缴纳公共科目考试费。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合计100元,具体交费方式在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的《报名须知》上另行通知。

缴纳报名考试费时间:2014年6月5日8:00时至6月11日18:00时。

五、关于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的方式及时间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条件,并在2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及时在网上反馈报考者,报考者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和改报其它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对于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考计划的报考者如何处理?

报考者如遇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考计划的情形,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可于2014年6月14日8:00至6月14日17: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并在2014年6月15日8:00至6月15日18:0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对未按时改报其它岗位的前述报考者,通过原缴费帐户统一退费。

3、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在《招聘计划表》中查询。

六、关于《报名登记表》

1、《报名登记表》有何要求?

填写《报名登记表》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报名登记表》何时提供?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有关证件(书)原件,经招聘单位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验证时,招聘单位要认真核对报考者在《报名登记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原件是否一致,对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要认真核验其身份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报考者因须提供的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材料)不能提供或不真实的,或者报考者在《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面试人员验证工作必须认真负责,如因验证工作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七、关于笔试

1、笔试科目是如何设置的?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其中,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和《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以上各科的分值均为100分。

2、笔试的时间及地点安排

(1)、笔试时间:2014年7月12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或《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中小学教师岗位)

下午15:00—17:00《公共基础知识》或《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中小学教师岗位)

(2)、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八、关于面试

1、考生如何了解是否进入面试范围?

市属事业单位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县(区)、开发区事业单位由同级政府(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各组织面试的单位应在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结束后制定面试工作方案,并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送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组织实施。

已确定的面试人选应在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网址:www.nnrkz.com/sk)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九、关于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50%+面试成绩。

十、关于考核及体检

1、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如何进行考核?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2或1:1.5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核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后,应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考核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2、报考人员的体检如何进行?体检参照的标准如何?

市属及城区、开发区所属事业单位的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各县所属事业单位的体检人员由县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从考核合格人选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3、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话如何处理?

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十一、关于优惠政策

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采取照顾加分政策,分值为3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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