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沈阳市技工院校招生简章
2014-05-30来源: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一、招生条件、对象

凡具有初、高中毕业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的青年均可报考。

二、报名、体检

1、符合条件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持户口簿(身份证);往届各类学校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到自己选择的技工院校报名。

2、考生体检执行技工学院招生体检标准。体检费由考生本人自理。

3、报名日期从2014年4月17日起60日内。

三、考试

1、文化课考试科目:根据专业设置的需要,由招生院校自主选择。

2、文化课考试时间、地点由受理报名的院校负责通知,考试成绩到报名院校询问。

四、录取

应届或往届初、高中毕业生报考技工院校,由招生院校根据具体要求择优录取。

五、学制、就业

1、学制:根据专业、工种需要,学制为2-4年。

2、就业:学生毕业后,由招生院校择优推荐。

3、有关招生详细情况,请考生到招生院校咨询。

六、其他

1、各技工院校基本情况以我局发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2、凡报考技工院校的考生以本招生简章为依据,认真参考选择学校。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各技工院校招生计划

温馨提示:

《各技工院校招生计划》来源于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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