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
辽宁大学法学院创建于1980年,前身为辽宁大学法律系。在2013年教育部全国高等院校法学专业评估中排名第21位。辽宁大学法学院系辽宁省内第一所全日制法学本科教育基地,是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国家级法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建设单位和国家司法鉴定人培训基地。
辽宁大学法学院现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硕士学位点)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辽宁大学法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0人,其中教授18人,副教授26人,讲师6人,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比例为88%,获得博士学位者(含博士在读)比例为69.23%,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4人,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1人,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奖”获奖者1人。
法学
本专业培养从事审判、检察、律师、公证、法律顾问等实际工作及法律科学研究的高级人才。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总论、债权法学、物权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行政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侦查学、法务实训等。本专业要求:五官端正,口齿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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