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宝鸡市千阳县招生办公室致广大高考考生的一封信
2014-05-29来源:千阳县人民政府网

考生同学们:

为了严肃考风考纪,净化考试环境,确保招生考试公平、公正,请广大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充分发挥考试正能量,努力争取优异成绩。

1.考试必须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诚实应考,自觉遵守考生守则,牢固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考试理念。

3.语文、文综和理综选考题的作答要求。只答题不涂黑所选题号的不评分;所涂黑题号与实际答题不符的,按涂黑题号的标准评分;多涂题号的,按第一个涂黑题号的标准评分。

4.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答题卡损毁、污染而请求更换的,一般不予同意。确需更换所耽误的时间不补,责任由考生自负。

5.考生考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熟悉考场。因进错考场、坐错座位而耽误考试者,责任自负,正式开考后仍未在规定座位考试的,按违纪处理。

6.志愿填报时间调整为6月28日18:00截止。免费医学定向生原则上只招收农村学生。贫困地区专项招生计划加大,被录取的学生可转户籍,可调专业。

祝广大考生高考取得优异成绩!

千阳县招生办公室

二0一四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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