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东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面向中职学生招生章程
2014-05-29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

1965 建东职业技术学院

一、高校基本情况

招生代码:1965

高校全称:建东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省属民办高校

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三年

办学校址:常州市新北区建东路1号

二、高校简介

建东职业技术学院是由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教育部备案、从事高等教育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坐落于长江三角洲腹地——江苏常州,悠久的历史积淀和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为学院的发展提供了丰厚的文化底蕴和鲜活的时代气息。 学院位于常州市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北临沪宁高速、东与著名文化旅游景点中华恐龙园毗邻。新老校区共占地42.6万平方米(640亩)。现有在校学生5000余人,设有机械工程系、电子与电气工程系、经济管理系、建筑工程系和艺术设计系5个教学单位,开设工、管、文、经、艺类40多个专业。

我院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荣获江苏省普通高校本、专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一等奖;我院电子信息工程系《电子产品制图与制板》被评为江苏省省级精品课程;我院与常州市创意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共建的“跨学科艺工双通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已被列入江苏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 “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是学院学生工作的指导方针,准军事化的管理模式,并配备一支优秀的辅导员队伍对学生进行24小时全过程服务、有效地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不仅使学生能提前适应现代企业对员工的要求,同时也确保学生在建东“学会做人、学会做事”。真正做到了令学生满意、家长放心、企业称心和社会认可。

学院立足常州,同时为江苏省特别是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服务,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需要的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人才。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赢得了广大师生与家长的赞许,赢得了社会的普遍赞誉。

三、“学费自立”计划

“学费自立”计划,顺应了国家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趋势、结合社会对民办高等职业教育的特殊需求,是建东职业技术学院独创性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1.能有效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

我院推出的“学费自立”培养计划能使学子有充分的时间及空间了解社会和企业对人才的需求,调整求职心理预期,进而能使学子学习有效知识,最终优质就业。

2.能有效转变学生的学习观念和就业观念

“学费自立”培养计划中的企业实践能用“温和”的方法,“打磨”青年学子们“躁动的心”,使其能“仰望星空”,更能“脚踏实地”;能转变“父母交学费要学生学”为“学生自己挣学费来学习”。

3.能有效解决家庭高额学费负担问题 我院推出的“学费自立”培养方案也是对英国现代学徒制、德国双元制等先进职业教育制度的借鉴和发展。该计划大幅降低学生家庭学费负担的前提是丝毫不减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正所谓“降费不降质,教育不打折”,彻底打破民办院校高额学费底线。

四、招生专业

以省教育厅核定公布的计划为准。

五、注册条件

1.符合对口单招考试和中职注册入学报名基本条件,参加对口单招考试和中职注册入学报名,且未被对口单招录取的考生。

2.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的标准执行。

六、录取办法

1.凡符合中职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向我院提出注册申请。

2.我校根据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专业培养、技能学习情况或对口单招成绩择优录取。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优先录取,考生须在注册入学开始前,将有关证书的复印件报我校审核。

(1)艺术特长生:在县(区)级及其以上单位文艺汇演中获得奖项的考生;器乐考级获得8级及其以上证书的考生;

(2)体育特长生:获得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或在县级及其以上单位体育单项竞赛中获奖,或团体项目获奖,本人为主力队员;

(3)技术创造:有较强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在技术发明创造或技术更新等方面有显著成绩者;

(4)等级证书:具有人保部门签发的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

(5)技能竞赛:在校级及其以上单位组织的技能竞赛中获得奖励的考生;

(6)思想品质方面:被校级及其以上单位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称号;或在见义勇为、好人好事方面受到校级及其以上单位表彰的考生。或在中职学习阶段,有突出表现,经所在学校推荐、并经报我校招生就业处认定的考生。

(7)学习成绩:在中职学习阶段学习成绩优秀;对口单招考试文化成绩、或专业理论成绩、或实践技能成绩比较突出的考生。

七、学历证书

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习期满,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的建东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八、收费标准

1.学费:以省物价局核定公布为准

2.住宿费:1200元/年

九、奖、助、贷政策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4000元/年;

学院综合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或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的优秀学生,奖励额最高可达10000元,学生获各类奖励比例达33.3%;

勤工助学补助:学院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用于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和帮助家庭困难学生;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凡江苏省籍家庭经济困难的我院在籍学生,每年可在家庭所在地申请最高6000元/年的助学贷款。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江苏常州市新北区建东路1号

咨询电话:0519-85132710 85195928 85132767(传真)

网 址:www.czjdu.com

咨询QQ:276386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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