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2014年面向中职学生招生章程
2014-05-29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

1954 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

一、学校基本情况

招生代码:1954

高校全称: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省属民办高校

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三年

办学校址:南京市溧水区柘塘镇柘宁东路116号

二、学校简介

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是按国际化高标准、新理念创办的一所综合性新型艺术院校,已有14年办学历史。学院地处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空港产业园,拥有800亩环境优美的生态化校园,建有高尔夫练习场、网球场、沙滩排球场、健身房、标准塑胶田径场、足球场、篮球场、影视观摩厅、大型国际艺术展厅,以及四人间、通暖气的高标准学生宿舍等教学生活设施。

学院现设有四系一部:摄影系、传媒系、设计系、高尔夫运动管理系和基础部。开设有摄影摄像技术、编导、主持与播音、音乐表演、艺术设计、建筑设计技术、广告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设计技术、视觉传达艺术设计、影视动画、影视广告、酒店管理、高尔夫运动技术与管理等专业方向。

学院教学条件优越,从国内外引进先进的教学实验设备,建成了摄影棚、黑白与彩色暗房、灯光素描室、数字化语音室、苹果设计机房、动画制作机房、非线编辑机房、网络实验机房、数字化录音室、影视观摩厅、影视编辑室、影视器材库、演播厅、展厅和高尔夫练习场等专业教学设施。学院还从国外引进具有新思想高素质的专家学者及留学归国人员充实师资队伍,充分吸收国外先进的教育思想和办学理念,提升学院的教学科研水平。

三、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厅核定公布的为准。

四、注册条件

1.符合对口单招考试和中职注册入学报名基本条件,参加对口单招考试和中职注册入学报名,且未被对口单招录取的考生。

2.考生必须参加对口单招考试和中职注册入学体检,其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的标准执行。

五、录取办法

1.凡符合中职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向我院提出注册申请。

2.我院根据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个人特长、专业技能情况、平时成绩或对口单招成绩择优录取。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优先录取,考生须在中职注册入学开始前,将有关证书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报我院审核。

(1) 参加校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

(2) 具有人保部门签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

(3) 有艺术或体育特长的考生;

(4) 参加对口单招文化统考和技能考试取得成绩的考生;

(5) 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经所在学校推荐,并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六、学历证书

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习期满,合格者由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七、收费标准

学费以省物价局核定公布为准。

八、奖、助、贷政策

(一)国家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主要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主要奖励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奖励面约占在校生的3%。

3、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各年级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的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资助面约占在校生的16%。

(二)校级奖学金

校级奖学金:主要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分为一等奖学金1000元/人,二等奖学金500元/人,三等奖学金300元/人。获奖面分别为:一等奖学金为班级总人数的5%,二等奖学金为班级总人数的10%,三等奖学金为班级总人数的15%。

(三)助学贷款

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江苏籍新生及在校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暑假期间向入学前户籍所属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受理,贷款金额为每生每年6000元。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柘塘镇柘宁东路116号

邮政编码:211215

咨询电话:025—57246666,57246677

网 址:www.niv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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