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枣庄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考录职位有关补充规定公告
2014-05-28来源:枣庄市人事考试网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考录职位有关补充规定的通知》要求,现就2014年全市公务员招考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补充规定:

2012年我省招聘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凡主管部门(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协议中明确约定报考公务员享受定向考录优惠政策服务期限的,可按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约定,报考今年的定向考录职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已服务满2年且完成首次聘用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2012年(含)以后又签订续聘合同的,不论其续聘合同是否到期,均可报考今年的定向考录职位。

截止到5月29日报名前,已享受3年定向考录优惠政策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今年不能再报考定向考录职位,但可以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特此公告。

中共枣庄市委组织部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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