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市不具备规定学历或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上海市工程系列水务(水利)及海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暂行办法
2014-05-27来源:上海市水务局网

根据本市职称改革工作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关于印发〈关于实施上海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若干人才配套政策的操作办法〉的通知》(沪人〔2007〕18号)文件精神,为了广开才路,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符合任职条件,但尚不具备相应学历、资历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特制定如下暂行意见:

一、对学历、资历等未达到申报条件的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具备如下条件之一者,开辟“绿色通道”:

1、国家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具有个人证书;

2、取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主要贡献者,具有个人证书;

3、取得发明专利授权的前三位发明者;

4、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5、列入上海市领军人才“后备队”人选;

6、列入省部级以上重点攻关项目、产学研项目、科研经费超过1000万元的项目负责人;

7、属于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并通过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A级认定,产业化状况完全符合预期目标,年利润超过100万元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负责人。

二、对其他不具备规定资历、学历条件的申报对象,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1、获得国家级优秀新产品奖、金银质奖、质量奖、优秀设计奖、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管理奖等的主要贡献者(指主设计或技术决策并主持组织实施者),并经专家鉴定,获奖产品具有较大技术难度和中级专业技术水平的,或在国家、省(市)、部级重大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及重点攻关项目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主要设计者;

2、撰写过有创见的专著或论文,并经同行2名专家(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学科带头人或享受政府特贴的专业技术人员)的鉴定;

3、指导过本专业的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

三、凡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申报人员,必须是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人员,且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四、凡学历、资历均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五、工程系列一般不能越级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本暂行办法,解释权属于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更多信息请查看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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