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10年价格鉴证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2010-04-10来源:省人事考试中心

各州、市人事局考试管理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7号)和《关于做好2010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9号)精神,为做好2010年度价格鉴证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价格鉴证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每两(三)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即考生必须在连续两(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二、价格鉴证师报名条件及免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法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7年;

二、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5年;

三、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3年;

四、取得经济、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1年;

五、取得价格鉴证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六、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资格,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6年。

免试条件

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2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科目,参加另外四个科目的考试。

一、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会计或审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会计或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和考生信息管理工作请各地按照《云南省人事考试网络报名管理暂行办法》(云人考[2007]19号)和有关程序组织实施。

报考人员报名时要切实根据报考条件的有关要求,在网络上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各地考试管理部门对考生提交的信息和照片进行网络初审,网络初审合格后考生才能进行网络报名交费。

三、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安排及相关事项

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9月4日   上午8:30-11:00    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

下午1:00-3:30     法学基础知识

下午4:30-7:00     价格政策法规

9月5日   上午9:00-11:30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下午2:00-4:30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注:从2010年起,将原来两天半的考试调整为两天,各科考试时间长度和次序不变,其中第一天考3科,第二天考2科。

考试科目设置及作答方式不变。即《价格鉴证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其余4科为客观题。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每三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免试《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科目,只参加其余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考试用书订购

2010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使用2010年版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考生可向中国价格协会订购,联系电话:010-68033566。

五、考试报名

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考试中心的有关规定,以上七项考试的考点均设在昆明市,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点考场的安排工作。

报名时间: 4月10日—5月10日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ynrsks.cn www.ynrsksw.com 或www.ynrsksw.net)的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和上传电子照片。考生报名时须选择州、市首府所在地的报名点作为考试合格后的证书领取地点。

照片上传后的1至3个工作日为资格审核时间,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才能交纳报名费用(网络缴费具体办法请考生登录网站后按提示进行操作)。网络缴费截止时间为5月15日。

各报名点的现场报名时间由各州、市自定,但截至时间均为5月10日。

需交费单据的考生,请于资格审核通过后前往选择的报名点即“证书领取地点”开单去银行交费。银行交费后的凭据须交回报名点,报名才最终完成。由于各报名点不具收费权,需交费单据的考生请以银行缴费单据为准。

报名结束后,所有报名成功的考生在考试前15天开始登录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ynrsks.cn、www.ynrsksw.net或www.ynrsksw.com)自行打印准考证。

确实没有条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到所在地的考试管理部门要求考试管理部门帮助打印,各地考试管理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考生打印准考证的要求。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的考生,即使其通过考试,但不能在考试后向证书领取地点提交书面真实材料;或不能通过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的资格终审,其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发放资格证书,考试费用不予退还。务请各地向考生说明。

六、成绩查询和合格办证

报考人员于考后3个月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www.ynrsks.cn、www.ynrsksw.net或www.ynrsksw.com)查询成绩。

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须到报名时选择的证书领取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由本人根据报考条件的要求携带身份证、学历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工作年限证明原件,两张半寸同底彩色照片及成绩单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填写“合格人员登记表”办理资格证书。合格证书的领取时间考生可向所属报名点咨询。

为确保考生利益,合格证书需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领取。若委托他人代领证的,受委托人须携带委托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七、考试报名费用

各地人事考试考试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收取考试费用,严禁在规定之外收取任何费用。收费文件和标准如下: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 云价费发[2000]136号文件,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50元/每人每科。

请各地做好考试报名的宣传和组织管理工作,按照《云南省人事考试网络报名管理暂行办法》(云人考[2007]19号)的要求,按时准确上报有关数据和材料,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工作中有何问题或建议,请及时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871-5398823  传真:5399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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