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14年陵水县招聘治安辅警队员岗位职数和报考条件表
2014-05-21来源: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招考单位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报考资格条件
户籍 性别 基本条件 政治条件 身体条件 学历 年龄 备注
陵水汇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陵水县公安局治安辅警队员 50 海南省户籍(含海南省生源)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7.组织人事规定的其他条件; 8.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行政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受过治安处罚,有吸毒史; 3.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的活动。 身体健康,体形端正,体貌端庄,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裸眼视力在1.0以上,男性身高170cm以上(含170cm),体重55kg以上(含55kg)。 高中以上(含中专) 28周岁以下 退伍军人、政法院校毕业生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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