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2014年乡镇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报名注意事项
2014-05-21来源:汕头人才网

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请关注各有关区(县)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

二、有关工作年限、年龄要求的计算时间截止至报名开始时间,即2014年5月28日,其中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三、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区(县)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的现场报名点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例如,在2011年5月28日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省统一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符合《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规定,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经审查合格后,笔试成绩加10分。在2011年5月28日后任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省统一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规定,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经审查合格后,笔试成绩加10分。

四、符合免笔试条件的人员须报考岗位信息表中已注明“具有卫技、护士执业资格,且在本辖区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3年以上”条件的岗位,方可免予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五、准考证为各应聘人员参加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表不一致的,不得参加。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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