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扬州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招聘简章
2014-05-19来源:扬州人力资源网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所聘人员主要从事110报警服务台接警员工作,共7人。

二、招聘范围

扬州市区常住人口,且在市区有固定住处。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上忠诚可靠;

2、具有良好的品行,自身无违法犯罪记录;直系亲属中无被司法机关关、管、杀的情形;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且能够适应倒班工作的;

4、30周岁以下的女性(年龄时间计算截止至2014年5月31日),已婚已育者优先;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具备相应的计算机操作和运用能力。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用报名、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等程序和方法进行。

(一)报名

报名人员须持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其他专业资格证书等。以上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个人情况登记表,交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办理报名手续。

(二)测试

主要测试报名者计算机操作和运用的能力,测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测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

测试合格者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以百分制计分方法。

(四)体检

参加面试人员,按其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考察合格者,由市保安服务公司核发聘用通知书,被批准聘用的人员持聘用通知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先前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有其他人劳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五、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一个月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录用资格自谋职业。

工资待遇:试用期间实行扬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的,与市保安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工资按同类录用人员标准核定(扣除各类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后约2100元左右)。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13日—5月23日下午5点前。

2、报名地点:扬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市场管理科(扬子江北路1008号江阳商贸城北首十字路口)

3、联系人:李俊

4、联系电话:87338605

201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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