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我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量,加强基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力度,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名食品药品安全巡查员(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人员,合同聘用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全面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范围和条件
年龄计算至2013年5月31日。
三、报名办法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资格条件审核。
(二)报名时间:2014年5月21日—23日。
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
(三)报名地点:惠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惠东县平山广场路15号惠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五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2—8831312、8812198。
(四)报名要求:
(1)填写《惠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
(2)报考者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相关资格证原件、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3张。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人员;近2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不宜担任食品药品安全巡查员职务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4)经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发给准考证。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方面的素质,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数。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未达到60分的不进入体检,不予聘用。
2、面试对象凭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
3、面试成绩将在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若同一职位最后一名拟聘用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按照学历水平高低确定录取人员。
五、体检
拟聘人选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从该职位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调有关部门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应聘资格条件、计划生育情况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惠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时间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在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在聘期内能胜任工作的,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聘。
九、待遇
食品药品安全巡查员工资待遇为:每人每月工资1500元,所需经费由县财政拨给,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十、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一)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投诉电话:0752-8831312、8812198。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的或者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
2、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3、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2014年5月 15 日
温馨提示:
《惠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来源于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4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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