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2013年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公共管理类专业简介
2014-05-15来源:大连理工大学网

公共管理类

公共管理类包括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和法学专业。修业4年。新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实施通识教育,第一学年末按照“志愿优先,成绩排序”原则进行专业分流,第二学年起学生分别进入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和法学专业,执行相应专业培养方案。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培养系统掌握先进的管理理论和方法,熟悉公共管理领域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具备良好的组织管理能力、文字写作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开拓创新精神、公共责任意识和开阔的国际视野的管理人才和有进一步培养潜质的公共管理领域的研究型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公共事业管理学、管理学、公共行政管理学、政策科学、公共经济学、行政法、社会调查与统计分析、组织行为学、战略管理、公共管理前沿。

毕业生适合到公共事业单位以及政府部门或企业,从事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行政管理、公共事务管理、电子政务管理、项目管理等工作。

该专业拥有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点,与之相近的二级学科科学学与科技管理专业和教育管理设有博士点,有权授予管理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

法学专业

该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接受法律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较强的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写作、论辩、文献收集以及计算机操作等多项技能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复合型法学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经济法、国际法等。

毕业生可到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仲裁委员会、专利事务所、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法律实务或法学研究工作。

该专业有权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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