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14年涟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下列人员具备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2014年普通类院校应届毕业生)。
3、在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其中专业条件按“类”设置的按《淮安市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4)》执行,专业条件未按类设置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计算时间截止2014年8月31日。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1日至1996年4月30日期间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按《岗位表》要求执行(计算方法同上)。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实行“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由县人社局会同教育局、卫生局统一组织招聘考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4年6月10日----2014年6月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涟水县人社局410室(县经济开发区四楼)。
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3张。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咨询电话:涟水县人社局:051782380779涟水县教育局0517-8238038涟水县卫生局:0517-82380796)
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填写《2014年涟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缴纳笔试费100元/人。已缴费人员于2014年6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实际缴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各岗位开考比例见《岗位表》),相应核减计划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考试
考试工作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笔试时间:2014年6月21日9:00—11:00
地点详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一门,总分均为100分,卫生专业技术岗位60分及以上为合格,其他岗位50分及以上为合格。内容为履行岗位职责须具备的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在涟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岗位代码为001—010和027岗位每岗位报名人数不足5人(不含5人,下同)、岗位代码为020岗位的报名人数不足15人、岗位代码为026岗位的报名人数不足10人的免笔试。
2.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核减后的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或末位成绩并列的,则笔试合格的人员和末位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免笔试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并完成缴费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面试前由县人社局会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拟参加面试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进入面试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在面试前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而导现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且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方式: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卫技人员岗位面试采取专业化方式,面试内容主要为应聘岗位应知应会的专业知识。
(4)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有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只有面试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5)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核减后岗位招聘人数(实际岗位招聘人数)的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有笔试和面试的,如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只有面试的,如果面试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体检。
2.递补问题: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情况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3.体检工作:由涟水县人社局牵头,教育、卫生参与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特殊岗位的考生体检工作,从其《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
4.体检要求及费用: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包括体检人员的早餐、午餐费用。
(四)考察
由县人社部门牵头,教育、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2014年江苏 报考指南》执行。
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导致出现空额的,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huaian.gov.cn)、涟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ianshui.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涟水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一式四份),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人事关系接转手续。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缺额的,按照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未就业毕业生见习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自谋职业。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中共涟水县委组织部:0517—82380935
涟水县纪委、监察局:0517—82380896
涟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2380779
本简章由涟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涟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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