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泰州市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2014-05-09来源: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建局,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职称评审工作统一安排,拟于9月组织我市2014年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工作。现将报送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我市从事建设专业技术工作,符合《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师、建筑师、城市规划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10〕9号)要求的企事业单位在岗、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建设工程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助理工程师(含助理建筑师、助理城市规划师,下同)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1.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2.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3.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主要负责人,延迟3年以上。

4.伪造学历、资历,伪造申报材料,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4年以上。

(二)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2.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业绩显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市(厅)级科技进步(及相应奖项,下同)二等奖1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省优秀设计(及相应奖项,下同)三等奖1项以上,或市(厅)级优秀设计一等奖1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3)省优质工程奖1项以上,或市优质工程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3.取得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并获得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2项以上或县级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三)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市人社局《2014年泰州市职称工作意见》等相关规定,参加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上培训,并取得4门课程的合格证;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平均每年不少于40学时。

(四)论文、著作要求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发表、出版、撰写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专业文章等,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以上。

2.在市级以上期刊发表或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交流有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

3.为解决较复杂的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一定水平的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技术总结、立项研究(论证)报告2篇以上。

(五)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取得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规定科目[必须完成三个科目(模块)的考试,其中“中文Windows操作系统”和“计算机网络应用基础”为必考科目(模块),其他科目(模块)可任选]的合格证(职称计算机成绩长期有效)。

3.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三、评审条件

评审条件详见《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师、建筑师、城市规划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10〕9号),该条件可在江苏建设人才网(www.jschr.gov.cn)职称评审栏目或泰州建设信息网(www.tzjs.gov.cn)党建教育栏目下载。

四、报送材料内容

(一)申报人员需先登录泰州职称网(http://zc.jstzhrss.gov.cn)进行网上申报,在申报系统中录入个人申报资料后下载打印以下三种表格: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三份。

2.“泰州市申报建设专业中级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用A3纸打印)一式15份。

3.“泰州市申报建设专业中级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用A3纸打印,一人填写1份)。

(二)反映主要业绩的专业技术工作报告。

(三)专业技术论文或专(编、译)著原件及复印件。

(四)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或计算机专业大专学历(含以上)证书。

(五)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参加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材料。

(七)取得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需提交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八)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退休人员的单位聘用合同。

(九)凡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须填写《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可登录泰州职称网文件下载栏目下载),以示对自己提供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考试成绩、论文论著、业绩成果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没有签订《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的人员,其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五、报送材料要求

(一)报送材料的具体要求:

1.学历资历、工作经历和业绩成果等材料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

2.技术工作报告要全面、客观地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的技术工作情况、技术学术水平。一般可分为五部分:个人简历;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及目前的学识水平;主要工作业绩及获奖情况;论文、论著、译著等情况。

3.论著、译著、杂志。合著的著作、译著以及季刊杂志只须附封面、目录、前言、有关编审人员的说明、出版刊号,以及申报人参与编写章节的全文、申报人撰写的文章全文等复印件,复印件应由单位盖章。月刊杂志应附原件。

4.报送的材料除个人在工作总结中和专业技术工作报告详细阐述外,还必须有充分的原始佐证材料。

原始佐证材料如反映专业能力和业绩的项目建议书、设计图的图签(含项目名称、规模、日期以及申报者在该项目中的作用、地位等)、施工合同、技术交底资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反映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相关材料、项目(课题)鉴定报告、竣工验收资料、预决算书及审计报告、监理实施细则、分项或隐蔽工程验收证明、招投标文件、房屋鉴定资料、奖励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报告等。

5.报送的纸质材料除本文第四条(一)款的1、2、3项外,均须按档案目录顺序装订成册(胶装),装订成册的材料必须有反映材料内容及页码序号的目录。各市(区)及各有关单位在审查报送材料和佐证资料时,必须严格审查原件,确认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审核人必须在提供的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审核人所在单位公章。

(二)个人申报材料须经公示程序。申报人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要将申报者的业绩成果及考核结果进行公示(时间七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

(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封面上的“申报评审专业(学科)”栏填写的内容应与一览表、简介表的“专业类别”一致,报送材料内容要与申报评审的专业(学科)一致。

(四)申报材料要全部打印;申报手续要完备齐全;材料装订要规范。凡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六、报送程序、时间

市直各单位申报人员的材料由市各主管部门汇总并出具职称评审委托书后报送;各市(区)申报人员的材料由各市(区)及医药高新区住建局汇总,经同级人社部门(职称办)审核推荐并出具职称评审委托书后,连同汇总填写的《泰州市申报建设专业中级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一并报送;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直属各单位将申报材料审核后直接上报。

网上申报时间:5月12日至6月20日。

报送纸质材料时间:6月30日至7月4日。

报送材料地址: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泰州市海陵南路308号)9028室。

联系人:陈肖;联系电话:86882776。

七、收费标准

每个申报人员的材料评审费200元,面试答辩及论文鉴定费100元,共300元。

更多信息请查看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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