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机关第一幼儿园是财政核拨经费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了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及时补充岗位人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我市事业单位管理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考原则
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考职位及人数
(一)专业技术岗位4名,其中:幼儿教师3名(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会计1名(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
(二)工勤技能岗位1名:普工(普通工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幼教事业,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
2、具有岗位所要求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
(二)职位资格条件
1、幼儿教师职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毕业(专业代码A040105、B040102),取得教师资格证(2014年毕业的不限),普通话二乙以上,年龄28周岁以下。
2、会计职位:女性,要求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会计学专业毕业(专业代码A120201、B110203),有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职称,年龄28周岁以下,有“省一级”公办幼儿园工作经历或在机关、事业或国有企业单位从事会计工作2周年以上。
3、工勤技能职位:男性,要求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计算机专业毕业(专业代码A081203、B080619、B080605、C590101、C590108),年龄30周岁以下。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财政核拨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开考比例为1:3(各岗位报考人数少于3人的,不开考)。
六、报名
(一)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报名时交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和查验原件,并如实填写报名表格一式2份。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而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在公有制单位工作的报考者,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应聘人员报名时需交个人近期大一寸相片(同底)3张。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二)报名时间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拟于2014年 5月7日在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网站公示10天,具体报名时间为2014年5月19日至 21日共3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三)报名地址
湛江市机关第一幼儿园办公室。联系人:陈秋丰、林洪 ,电话:0759—3330848、3211632。
七、考试
(一)采用实际操作和面试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凭考试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考试者视为放弃。
1、幼儿教师职位考试内容:包括情景答辩、弹、唱、跳、画、说课或组织幼儿活动等教学技能测试。
2、会计职位考试内容:包括实际操作和面试答辩两个环节。
3、工勤技能职位考试内容:包括实际操作和面试答辩两个环节。
(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评委小组由湛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湛江市机关第一幼儿园相关领导和专家7人以上(奇数)组成,对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
(四)计分方式。计分办法按100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实际操作成绩×50%+面试成绩×50%,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最低录取分数线为60分。
(五)考试成绩现场直接通知面试对象本人。
八、体检、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排序确定体检人员,按招聘职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的考生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执行。
体检合格者方能进行考察。遇到考生的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时,经中共湛江市委组织部核准后,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选。
九、公示及聘用
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湛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gdzj.lss.gov.cn)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报批、聘用等手续。
湛江市机关第一幼儿园
201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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