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14年高考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解读与就业介绍
2014-05-07来源: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

学科门类: 艺术学

专 业 类: 音乐与舞蹈学类

专业名称: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作曲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文艺单位、文化馆站、中小学,以及出版和广播影视部门,从事音乐创作、教学、研究、编辑等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并为进一步深造打下基础。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作曲和作曲技术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作曲方面的基本训练,并掌握相应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作曲和作曲技术,以及音乐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音乐的分析方法和作曲技术;

3.具有音乐创作和对于相关音乐作品进行创作技法分析和讲授的基本能力;

4.熟悉党和国家在文艺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中外音乐创作理论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6.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主干学科: 音乐与舞蹈、戏剧与影视。 核心课程: 作曲写作和和声、曲式、复调、配器等作曲技术理论;中西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理论、论文写作;钢琴、乐理、视唱练耳。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各种音乐体裁的创作、田野采风。

修业年限:五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就业方向: 文艺单位、艺术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出版、广播影视部门、高等院校、音乐团体、文化部门、电台、电视台、音像出版社、音乐工作室、企事业单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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