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14年高考舞蹈表演专业解读与就业方向介绍
2014-05-06来源: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

学科门类: 艺术学

专 业 类: 音乐与舞蹈学类

专业名称: 舞蹈表演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舞蹈表演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专业文艺表演团体、文化馆站、中小学从事舞蹈表演和教学的应用型人才,并为进一步深造打下基础。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按芭蕾舞、中国古典舞、民族民间舞、现代舞、拉丁舞等不同专业方向,主要学习与规定专业方向舞蹈表演相关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舞蹈表演专业方向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其相应专业方向所规定的在舞蹈表演方面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规定专业方向舞蹈表演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规定专业方向舞蹈舞台表演的身体技能;

3.具有规定专业方向相关舞蹈表演、舞蹈教育和舞蹈编创的基本能力;

4.具有较高的文化修养,较强的审美感受力和创造性思维能力;

5.熟悉有关文艺的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主干学科:

音乐与舞蹈学。

核心课程:

规定专业方向舞蹈的基本功训练、剧目排练、教学法、动作分析与编舞、教学组合、表演实践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1.教学实践:主要是剧目排练、舞台表演实践、舞蹈教学实践、毕业实习(含毕业供需展示)和毕业论文等;

2.社会实践:艺术采风、公益汇演、志愿者活动。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就业方向:

舞蹈演员、舞蹈教学、辅导组织工作;青少年业余舞蹈教学排练;企业文化、社区文化和大型文化活动的策划、编导、排练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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