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区委第四次党代会第二次年会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着力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经中共泰州市高港区委研究,决定面向部分高校选聘20名左右优秀应届毕业生,现将公开选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部分高校201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具体高校见附件1)。
二、选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3.志愿到基层锻炼,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学习成绩良好,必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5.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本科阶段为“985”高校的以及博士研究生学历者优先。
三、选聘数量及要求
2014年计划选聘20名左右。选聘对象主要着眼我区实际需要,重点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城建规划类、建筑工程类、农业类、畜牧养殖类、化学工程类、医药化工类、经济类、商务贸易类、工商管理类、法律类、社会政治类、航道港口类、水利工程类、中文文秘类等专业大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具体专业见附件2)。
四、选聘程序
选聘按照报名与筛选、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与筛选
考生填写报名表(具体表格见附件3)并附照片(照片大小不超过20kb,格式为GIF、JPG 或JPEG)发送到邮箱(ggzzbrck@126.com)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4年5月5日至2014年5月20日。报名结束后,根据选聘基本条件及要求对报名对象进行筛选,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
2.资格复审与面试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党员证明、表彰奖励材料、本科毕业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凡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通过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采取面对面双向交流方式进行,根据面试成绩,以一定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3.体检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4.考察
采取一定形式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5.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高港党建网、高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并无异议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拟聘用人员毕业后,凭本人就业报到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办理聘用手续。
五、培养管理
1.聘用人员行政关系挂靠在泰州市高港区专门人才工作站,编制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直接进入区党政后备干部人才库,作为区管后备干部培养。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公务员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和轮岗锻炼制度,为期一年,分别安排到园区、镇街和区级机关部门锻炼。
3.聘用人员试用和轮岗锻炼结束,由泰州市高港区专门人才工作站对其进行综合考核,并根据个人专业特长及岗位适应情况,安排到相应岗位。对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聘用管理规定的人员,解除其聘用合同,人事关系转入人才服务机构,由其自谋职业。
六、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选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七、本简章由泰州市高港区2014年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3-86965195(中共泰州市高港区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监督电话:0523-86966163(中共泰州市高港区纪委)
指定网站:
高港党建网:http://www.gaogang.gov.cn/dj/index.htm
高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ghrss.gov.cn
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2014年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4月30日
温馨提示:
《2014年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来源于泰州人才网,最近更新2014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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