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外文局《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翻译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外文职改字【2014】60号)转发给你们。本市所属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翻译专业技术工作、符合申报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一级翻译、副译审资格的,凡当年已达到离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不得申报;申报资深翻译、译审资格的,除已按国家规定办理延长退休手续外,当年已达到离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不得申报;事业单位应按照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实行缺额推荐申报),应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准备相应申报材料;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按要求做好材料的审核工作,由上级单位人事部门向我处提出书面申请,经由我处出具委托评审函方可送评(联系人:孙老师、童老师,联系电话:23110181、23110180)。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2014年4月29日
2014年全国翻译系列职称评审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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