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2014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申请通知
2014-05-04来源:长乐教育网

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考试(含毕业论文或实践课程)且成绩合格者,请于5月15日—21日(不含双休日)由本人携带下列材料到毕业申请点办理手续。

(1)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复印件;

(2)自学考试历史成绩证明、转考与免考审核单、课程合格证原件;

(3)《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

(4)已填写并盖章的《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鉴定表》;

(5)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应提供专科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含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毕业申请地点:长乐市考生(准考证号码前四位0182)到长乐市教育局自考办(吴航路罗马花园1座2层)办理毕业申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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