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市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2014-04-30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网

上海市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主要是为2至6岁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为进一步充实幼儿园的师资力量,适应教改新形势的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热爱幼教事业,具有爱心和责任心的教职员工加盟我们的团队。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幼儿教师: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职位说明:

幼儿教师:按教师岗位职责与要求对幼儿一日生活与各项活动实施有效的保教工作;有效地开展各类教育教研工作。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1、幼儿教师: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孩子,自觉遵守并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身体健康,中共党员优先。年满3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或有10年以上相关教育教学经验的教师;具有教师岗位必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招聘对象须持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证、个人简历及其他相关职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到上海市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余庆路190号)报名。报名时间为2014年5月4日至5月16日(双休日及国定假日不接受报名)。

(二)资格审查

上海市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根据收到的个人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对象将会收到考试通知。

(三)笔试

由上海市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根据报名职位要求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3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合格者将通过电话告知进入下轮面试。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他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五)身体检查

在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或用人单位提出具体要求),体检不合格的,或需要复查者在一个月内得不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在指定医院(徐汇区中心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考察由行政处和用幼儿园组成考察工作小组,对入围者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遵纪守法、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表现等情况;走访应聘者所住社区考察家庭教育情况,课外活动情况及居委会反映情况。违纪受到处分不予聘用;已受刑事处罚不适宜从事教师职业者,不予聘用。

(七)招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面试、笔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和本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东湖(集团)公司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考核及聘用工作由幼儿园负责。试用期为一年时间,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及入编手续,与上海市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职责与权利。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纪律

(一)报考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有关资格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中止或取消其聘用手续。

(二)参加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如有违反者,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顾韵颖

邮箱:swjgyey190@hotmail.com

联系电话:64377891

监督电话:64377891

上海市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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