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度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工作的通知》(鄂卫生计生办通[2013]82号)文件精神,荆门市农村独生女报考湖北省属院校可享受加10分的政策性照顾。2014年,我市符合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条件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各村(社区)、户籍地乡镇(街道)派出所、计生办初审,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公安局“双网”核查,市卫生计生委、市招办审定,初步确定2334名考生符合加分条件,现予以公示。
一、对象名单
具体名单见荆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公示公告栏。(http://jmpop.jingmen.gov.cn/gzdt/gggs/2014-04-18/1794.html)
二、公示时间
2014年4月22日至5月1日
三、监督电话
市卫生计生委:0724-2332114
0724-2336387
0724-2350664
荆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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