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辅助类聘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接待员兼驾驶员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男性,身体健康;
(三)专业和要求:专业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1984年4月29日后出生,持C1及以上驾照,并具有3年以上机动车驾驶经验。详见附件1《清远市接待办公室公开招聘聘员岗位表》。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情形,不得应聘。
三、薪酬待遇
清远市接待办公室聘员不列入单位编制序列,不担任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和执法权,不涉及国家机密。聘员实行年薪制,所需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安排。聘员年薪标准参照清府办[2012]60号文确定。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者请携带填写好的《清远市接待办公室招聘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报名时间:2014年5月4日—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
(三)报名地点:清远市人民二路18号市机关1号办公大楼122室。
联系人:杨宏;联系电话:3367038
五、资格审核
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参加考试。
(一)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机动车驾驶证、报名表(双面打印)、计划生育证明(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
(二)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报考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
六、考试
考试包括机动车驾驶技术测试、笔试和面试。
(一)机动车驾驶技术测试
1.机动车驾驶技术测试科目:交通法规知识和机动车驾驶技能。测试成绩采取100分制,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笔试。
2.测试时间:待定。
3.测试地点:待定。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公务礼仪及清远市基本概况》,笔试成绩采取100分制,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并根据机动车驾驶技术测试成绩+笔试成绩之和,按成绩排名确定面试人选。
2.笔试时间:待定。
3.笔试地点:待定。
(三)面试
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选按拟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测试加笔试成绩总和高低顺序确定。如拟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四)合成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机动车驾驶技术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在总成绩排名中择优录取。
七、体检
确定体检对象后,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精神,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九、成绩公布、公示和聘用
成绩公布和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清远市接待办公室办公区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其他事项
报名人员参加测试、笔试、面试、体检须携带身份证,无证件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或体检。
中共清远市委清远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
2014年4月21日
温馨提示:
《清远市接待办公室招聘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doc》来源于清远人才网,最近更新201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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